第一百零五章 虚之创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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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虚之创世者(第 2/3 页)
对于公民托管社的管理层进行改革,公司的管理机构改名为服务器,总裁改名为代理理事长,部门负责人为代理理事、员工为服务员。
之所以不用管理层、总裁、总经理、部长之类的名称,就是为了让管理人员明白自己的权利来源于谁,免得屁股坐歪了。
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们,权利来源于谁,就该为谁服务,别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是一手遮天的总裁。
网络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你当代理理事长,就可以将你扫地出门。
而随后一个星期里面,又陆续评选了宏内核的十五个核、逻辑器的十五个门、程序口的十五个符。
这些核、门、符,就是三个机构领导核心,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最多连任三届。
在完成《公民网络基本法》之后,宏内核赋予了黄明哲一个称号——虚之创世者,拥有为期二十年的一年一次一票否决权。
同时将梦幻公司的思维网,加盟到公民之家内部,不过暂时并没有将股份交给公民之家,而是净利润的30%归属于公民之家,这是强强联合的行动。
思维网利用公民之家的用户资源发展壮大,而公民之家获得分成,还有补齐在文化娱乐上的缺口。
与此同时公民之家出台了《个体经营网站协定》、《加盟企业网站协定》、《反垄断协定》。
陆续开放了游戏网站、视频网站、音乐网站、小说网站、漫画网站的加盟申请。
因为反垄断协定的存在,梦幻公司对于一部分非嫡系网站进行了出售,以规避反垄断协定。
而这些出售网站的模式也修改成为缩小版公民之家,即股东数量不得低于一万人,个体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不得高于0.1%,彻底根绝了绝对控股股东的出现。
而且个人想获得0.1%的股份,可能性非常小,因为这些这些公司的原始股一般在100万~1000万股之间,而个人最低持股最低比例为总股本的1/20万。
假如一个互联网公司在公民之家运营,发行了100万股,也就是说个人股东至少要持股5股,最多可以持股1000股,但是不要忘记另一个限制,股东数量不得低于1万人。
这种情况下,至少会有5%的股份被小股东获得,而加大了想增持股份的难度。
而一旦触发最低股东数的临界点,已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将无权收购股票,只能由非股东收购成为新股东,以保证股东基数永远保持在一万人以上。
除了这种万众公司,在公民之家里面还有个体工作室、个体网店,以及加盟公司。
加盟公司目前只有梦幻公司,暂时没有对外开放,加盟公司原则上允许保留原来的股东结构,然后上交30%的净利润给公民之家。
不过加盟公司会受到反垄断协定的限制,一旦被逻辑器判定为行业垄断,后果就是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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