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幕.目标是成为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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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幕.目标是成为偶像(第 3/4 页)
原来是这个正在哭的男生也算一个熊孩子,他本想抢另一个女生的玩具,结果被路见不平的范思思发现,于是出手,直接把对方打哭了。
由于男生之前也犯过类似的事情,所以家长也一时没办法生气,再加上被范思思一瞪,彻底熄了火。
根本不需要白歌和爱恋出手。
“......打人是不对的。”
幼儿园门口,爱恋牵着范思思的手,说了一句。
“但是他欺负别人。”
范思思大概还遵守着孩子们朴素的善恶观念。
“我爸说的,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打回去,而且要彻底打服对面,这样才不会被欺负。”
范哲的这个教育,好像有点问题啊......
白歌暗想道。
范思思这时候也注意到了白歌的存在,她看看爱恋,又看看白歌。
“这是爱恋姐姐的男朋友吗?看起来不太靠谱啊。”
“?”
白歌确认了,范哲的教育,有很大的问题。
“要是这家伙欺负了爱恋姐姐,你告诉我,我帮你打他。”
范思思又补充了一句,似乎已经将白歌当成了敌人。
“你好像对打架很有心得啊...”
白歌吐槽了一句。
这孩子怕不是吃拳头长大的。
“我爸告诉我的,只有拳头够硬,别人才会坐下来听你说话。”
范思思说话的时候小脑袋还微微晃动。
别说,这句话还挺有道理,只是从一个四岁的幼儿园女生嘴里说出来,莫名违和。
“我以后可是要成为偶像的,到时候不听我唱歌的人,就一个个打趴下,让他们好好听歌。”
等等,你这个偶像的概念偏差很大啊......
白歌瞥见听着两人对话的爱恋似乎在忍俊不禁地偷笑,总算是明白了爱恋说的不擅长对付小孩子是什么情况了。
这样的孩子,根本没人应付的过来吧。
...
...
“谢啦~”
范哲领走自家女儿后,白歌总算是清净了下来。
他算是明白为什么范思思要把别人打趴下才能让人听她唱歌了。
这孩子唱歌实在难听。
关键是还喜欢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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