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节 上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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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节 上林苑(第 1/3 页)
当然,这些钱首先要流动起来,才能算是财富,否则,摆在库房里腐烂吗?
但是,想要让五铢钱流通起来,却不容易了。
首先,五铢钱是新鲜事物,而中国的百姓向来偏向保守,有时候他们宁肯吃点亏,也不愿意轻易尝试新鲜的事物,只有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才会一拥而上。
其次,货币的发行,在后世靠的是银行业,而在如今靠的是官府,只有官府认定你的钱能充作税赋,你的钱才能流通起来。
那什么样的钱,在官府的眼里是合法的可以流通的钱币呢?
《汉律》中对此有明文规定:钱径十分寸八以上,虽缺铄,文章颇可智,而非殊折及铅钱也,皆为行钱。。敢择不取行钱者,罚金四两。
意思就是只要是个钱样子,直径不小余八分,那么就算这枚铜钱的表面已经有所磨损,但只要还能看到钱币上的铭文,且没有断裂或者全部是铅的,就是一枚合法的铜钱,官府会一视同仁的对待,胆敢拒绝接受符合标准的铜钱的人,就要罚金四两。
但若是真这么简单,刘德就要偷笑了。
先帝之时,几乎全天下流通的铜钱一半是吴王刘濞铸造的,一半是邓通铸造的。
其他商贾所铸的钱币几乎不入主流,很少进入流通,大部分只是在商贾所在的地方郡县内流通,很少能通行全国。
为什么?
若连这个都看不透,刘德也就白活三辈子了。
官商勾结,地方保护主义,能砸碎这两个乌龟壳的只有更强大的强权。
若刘德此时是太子的身份,借着储君的名头,他要发行五铢钱,起码在关中没有人敢使绊子,下黑脚。
可惜他不是。
刘德毫不怀疑,只要五铢钱进入流通领域,很快就会遭遇各种狙击。
拒收那还是轻的!
关中的商人连给朝廷放高利贷的事情都能干的出来,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干的?
就算出了事情,无非就是交上几个替死鬼顶罪了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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