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找钱,找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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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找钱,找机器(第 2/4 页)
袁晨铭像是示威一样,当着老板的面狠狠的往地上吐了口痰。两百准备票,当是打发叫花子呢!
爷不当了!
商铺老板目送他离去,一副老神常在的模样。这种客人他见多了,不是没有办法谁会来当铺。
可到了这份儿上,那就得让他们也喝口汤吧!
就是那块表那是真的好东西,收回来起码能卖一百块大洋。遇到二愣子,兴许能卖的更多。
当铺老板也不会觉得可惜,全城就这么几家当铺,谁会出什么价都有数,也许这个顾客明天就又回来了。
当铺不行,袁晨铭又找了钱庄,用现代的话来说那就是银行。
银行是为商业活动提供了便利,但也是趴在商人身上的一个吸血鬼。晴天借伞雨天收伞的事儿,众所周知。
反正名声不怎么好。
不过,有一说一,需要钱,又借不到,银行的出现总算是多一个选择。
就是银行的钱,真不好拿。
一说贷款,人家先问:“有抵押物吗?房产最好。”
袁晨铭没有房产。
“那有人愿意给你担保吗?须得有资产有实力的人。“
这个鼎香楼的孙有福,应该算是有资产有实力了。
袁晨铭试着问了一下,然后那人是这样说的:“可以啊,我们是见到他本人给你担保才行。你要贷款多少钱,先说好了,是月息两毛的利,利滚利。”
“啊?”⊙_⊙
听完之后,袁晨铭是一脸的懵逼。他没听错吧,月息两毛的利,还要利滚利,放高利贷啊!
也就是说,他借一百块,下个月就得还一百二,再下个月就得还一百四十四,只用四个月本息就完成翻倍了。
简直是吃人啊!
他此时还并不清楚,民国的利息普遍高。
就拿知名人士周树人当年买房来说。
五四运动那年,鲁迅在北京买房,买的是一处四合院,前后三进,房子二十多间,总价3500块大洋。
除了这笔房款,鲁迅还得付给房产中介173块大洋的佣金,办房产证时又要缴给政府180块大洋的契税和印花税,另外为了安装自来水,还得向自来水公司缴纳初装费115块大洋。
房款、佣金、税费、自来水初装费,几项开销加一块儿,差不多4000块大洋了。
当时鲁迅没有足够的积蓄,把绍兴的祖宅卖了仍然不够。于是只好去银行贷了一笔500块大洋的短期贷款,为期3个月,月息“一分三厘”。
一分三厘就是1.3%,折成年息是15.6%。现在去银行办按揭,为期10年或者15年,年息也不到13%,而鲁迅短短3个月的贷款,年息竟然超过15%,利息实在是高。
不是银行坑鲁迅,故意问他一个人要高利,在整个民国时代,银行的利息都比现在高得多。
民国经济学家吴承禧说过:“中国银行界放款利息之高,真非世界各国之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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