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入场资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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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入场资格检查(第 3/4 页)
这两项都是有专门的查询系统。
前面的这一项必须有正面而肯定的证据,说接受验证的人,就是系统记录在案的合法没有公民,或者有永久居留权,所从事的工作是他的工作所允许的。
后一项,必须是否定性质的,也就是在犯罪系统里,没有当事人的犯罪记录。
这就是李学龙验明正身的要求。
至于携带武器,也是另有要求的。
记者招待会没有特殊规定,不准携带武器,那就是可以带武器进去。
但是,带武器,必须有相应的武器携带证明。
也就是说,必须是有关部门同意。
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内容。
第一,你这个人,必须是经过审查的、被批准的持枪人。
这个规定的要点是,别人不能接触你的枪,否则,就是违法。
第二,你持有的枪,必须是被批准的,因而登记在案的那一把,这把枪,适合许可证连在一起的。
这个规定的要点是,你不能用其它种类的枪,否则非法。
第三,你必须有在这种场合持枪的许可。这个规定的要点是,你这个人配你这把枪,必须在经过事前批准的场合出现。可以说,在这种集会上持枪,尤其是平民持枪,是受到最严格限制的。这个时候,那架飞机上又跳下来十二人,和前面的八个人基本一样,只是手上的武器略有不同。他们的武器实际上和前面的微冲是一个系列,全都是微字打头,这种叫做“微狙”。虽然只比一般的微冲枪管略长,可是功能和正式的狙击枪一样。当时本质的不同是,它也可以连发!也是一百发子弹!如果一发子弹没有打中狙击目标的话,那么一百发子弹钩织成一个五米见方的火网,就让目标插翅难逃。
他们一共二十一人,接受资格检查。
第一个人就是葛朗楼,一切正常。
他不算茁壮的身上,竟然配备了三种武器,而且证件齐全。
一把微冲!
一把黑色的**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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