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谁说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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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谁说法不容情(第 3/4 页)
“所以呀,刑罚仅仅是一种教育,一种震慑,震慑教育别人不要再犯同样的错。我之所以让人知道我是来复仇,让别人知道,而且让他们活着,就是希望其他人引以为戒。”
“安然,人人都说法律无情,人人都说法律严明,但在我看来,法律是最宽松的,宽松到可以让人以钱代刑,可以给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就因为法律的宽松,让有的人的侥幸心理无限鼓胀、有些人挺而走险……”
“等等!荣先生,你是说,法律并不严厉?”惊恐之余,武昌国突然插嘴,因为,荣志豪提出的问题,的确让他耳目一新。
他也曾经想过这个问题,但却没有想到这个方面。
“那么,荣先生,你能告诉我,什么更严厉吗?”
“自律!”
“自律?”
“对,每个人其实都有自己的律;所谓的律,也就是自我行为规范;我打个比方吧:人人都知道打架斗抠是犯法,而打架大多是以口角因起,所以,每个人都控制着自己:不与人吵架,你说,不与人吵架严厉,还是不能打架严厉?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口角,那么,谁去打架?”
“你有没有调查过?许多口角,都是从欺骗开始,如果人与人之间,不再有欺骗……”
荣志豪似笑非笑地看着武昌国。
“没有欺骗,就没有伪证,没有伪证就……”武昌国眼睛一亮。
“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荣志豪笑了笑:“的确,如果没有欺骗,没有伪证,就不会有今天的事!”
“那……”武昌国欲言又止。
“你是想说,你帮我们调解,让我放他们一马,对吗?……不行!”荣志豪道:“我知道都是玉冰郡人,台头不见底头见,事已至此,得饶人处且饶人;说真的,我没有学过如何管理国家,如何制订法律,但我认为,法律之所以有刑罚,就是为了教戒没有犯罪的人,不要去犯罪。所以,我认为刑罚是示警,不严厉不足以示警。”
“所以,我才说,我们国家的法律太宽松太人道人。我以为,在没有到达人人自律的境界,法律应该更严厉一点儿。”
“比如?”
“比如卖肉!”荣志豪看了一眼武昌国:“在民间,对那些行苟且之事的人,叫做‘不要脸’;既然她们自己脸都不要了,为什么视频上,把她们的脸都打上马赛克?民间偷欢偿且如果,更别说是卖肉了,那是甘愿坠落。”
“再者,肖像权、隐私等等,应该属于公民的权利,但应该不属于罪犯!也就是说,我个人的想法是:罪犯不属于公民!”
“知道那些凤姐这么说的吗?‘做凤姐来钱快!’听了这句话,你有什么样的感觉?就因为她们的‘来钱快’,破碎了多少家庭?”
“按您这么说,法律真的是最宽容的了--”武昌国叹道:“荣先生,受教了!”
“是呀,谁说法不容情?就是为了我们这个世上能有更多的情,才制订的法律,不是吗?”
“说得好!”门外响起了耿建明的声音:“但荣先生,你要理解,我们国家,虽然一直在提高民族素养,但毕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这个我能理解,所以,我就用我自己的方法,局部开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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