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薛启明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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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薛启明自救(第 2/4 页)
李国林此刻也不想出头,他的目光看向了分管这次拆迁的副镇长孙德胜。
孙德胜在下面就是赵德志了,很明显,赵德志不够分量和柳浩天对话,孙德胜硬着头皮说道:“柳书记,我认为,这栋房子属于违建,至于法院的判决,只能说明我们在程序上有瑕疵,并不代表房子是合法的。”
孙德胜把赵德志刚才所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这是他们早就商量好的话术,是用来应付某些检查的。
在他们看来,他们这种话术进可攻退可守。
是最合理的解释。
柳浩天听完之后,冷笑着说道:“好一个程序上的瑕疵呀。这个说法真的让我大开眼界。
那么你是否知道,就算这栋房子属于违法建筑,也不是你想拆就能拆的,而是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任何合法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不可偏废。二者是不可分离的。
刚才我看了一下李子刚拿出来的法院判决书,从法院对这个案子的判决来看,判决指明的并不只是程序上的问题,而是这栋房子实体的问题。
法院的意思非常明确,这栋房子的实体是合法的。
现在你们腾龙阵的问题是,你们当地的执法部门是否凭借自己的权力,公然绕开征收补偿的程序,无端的给老百姓合法的财产定性为违建。
就在刚才,李子刚已经向我明确阐述了你们腾龙镇在意图拆除他这栋房子之时,征收补偿程序没有正确履行,给予的补偿成本竟然远远低于房子的建筑成本,更没有考虑到李子刚一家的后续生存问题。
你们长龙镇的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以拆除违章建筑为理由,降低拆迁成本,这属于公认的违法滥权。
的确,李子刚家的房子属于无证房屋。
但是,她家的这种房子之所以属于无证的房屋,并不能认定就属于违法建筑。更不可能不予补偿。
从李子刚的叙述中可以确定,之所以他家的房子迟迟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件,是由于当时行政区划的问题,所以没有办下产权证,而且这种情况并非李子刚一家独有,这种情况在近湖村中是比较普遍的,许多村民都没有拿到房屋产权的证件。
难道,对于这些,没有证件的村民,难道你们都要直接进行强拆吗?难道你们是想先树立一个典型,杀鸡儆猴吗?
那么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的这种强拆行为,会导致多么严重的后果?
而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这种事实合法,但手续不全的房屋,应该允许补办相关的手续,而你们腾龙镇在这一年之内,自始至终都坚定的认为他这个房子属于违建,但是对于其他一些同样类型房屋的居民,却给他们办理了产权证件。
李子刚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那些村民给你们腾龙镇的某些领导送礼了,最少的都送了3000块钱。
而李子刚坚定的认为,他家的房子属于合法的,所以没有给送钱。
那么请问,是不是有这种元素在里面。
我认为,县纪委应该好好的调查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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