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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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买卖(第 4/4 页)
旁边的林中部落都有朝廷的封官,也不好劫他们,劫了后一屁股烂事,还可能去告状。
唯独这走私贩子或者商队,简直就是开恩的菩萨、散财的童子。
这事操作起来也简单。
谁先发现的,事后分赃拿十人份。
发现后,派几个好手盯着,如附骨之疽一般跟着,利用地形熟悉的优势,半途杀几匹马,让对方没法休息,拖延速度。
确定位置人数后,派人回来报个信,这边就集合边军杀过去。
人少就灭口越货,人多就恐吓威胁分一半。
谁盯着、谁拖住了,到时候也多分十人份。
七八十辆大车的商队,纵然不能杀人越货,只要拖住了,派人去一谈,怎么也得拿个两成的买路钱吧?
到时候如何不分个几百两?
杜迁一拍手,拿筷子敲了一下桌子道:“你和锋儿带上三五个好手,先找着他们。弄死几匹马,像牛虻马蝇似的跟着,让他们吃睡不宁。到时候咬住了,就叫人来回个信,我这边就带人去。”
老三点头道:“我也是这个意思。行,那我先回去准备。”
杜迁饭也不吃了,嚷道:“那还等什么?铃铛,赶紧给你哥收拾一下,准备些吃的。火药、绳子、枪都给准备好。”
杜铃饭也不吃了,赶忙去收拾吃的用的,喊道:“哥,你先慢慢吃。我这边肯定给你准备的好好的。”杜锋的母亲也不吃了,自去忙碌,冬天出门要准备的东西太多。
这事,在边军的道德观里,就像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样的逻辑。
前朝有诗言:各携利刃争相逐,函首忙报将与督。哄然攘臂受赐金,屠尽一家与九属。
按他们所想,就劫个商队,算个毬的亏心事?
这些人自觉也比杀良冒功要强,都觉得自己实乃边军道德之楷模。
杜锋也觉得若是做得成了,怎么也分个几百两,到时候京城居大不易,多这几百两银子可就混的容易些。
也不想细嚼慢咽了,把个鱼汤倒进碗里,撕开几张煎饼仍在汤里。泡的像是猪食一样,呼噜呼噜地喝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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