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排行榜
首页
阅读记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五五章 马关换约二十八条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书海居 m.shuhaiju.net

    第一五五章 马关换约二十八条(第 3/4 页)

      若为海寇袭扰者,皆可击沉。

      中华尊重日本国之锁国制度,任何擅自离开日本前往中国的日本国民,将予以趋离送回。

      日本国应约束本国国民,勿使有海寇侵扰中华海岸之乱。

      第十五款:

      古云:三皇不同俗、五帝不同教。

      中华尊重日本国之公武制度,不因此而干涉。

      第十六款:

      中华商贾,不得私自与诸藩进行贸易。

      第十七款:

      中华之商贾,可购买武士佩刀之身份,以便贸易中因身份而起争执。

      第十八款:

      若遇风浪,中华船只可以在日本除江户之外的港口停留避风,但不可以在五处商埠之外售卖货物。

      第十九款:

      日本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中华军队暂占守长州藩之萩城。长府藩之下关当为中立区,双发均可驻军一千,以便换约。

      又,待第一次赔款偿付,中华则允诺撤出萩城。

      第二十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中国将释放所有被俘的日本国俘虏心慕中华、主动投靠的不在此列。

      第二十一款:

      中国将赔付因战火波及的京都百姓房舍,每户赔付库银八两,合计库银八万两。

      此款项,于换约后一月之内交付。

      第二十二款:

      日本国应善待百姓,应答允中华皇子于鸟取藩所答应的百姓一揆之条件;日本国应督促长州藩履行减贡三成之信约。

      第二十四款:

      赔款以库银为准,若赔黄金,金价以之前三年大阪之金银均价为准。见附表二。

      第二十五款:

      日本国不得未经中华之允许,与中华帝国之藩属进行贸易。

      第二十六款:

      日本国不得擅自称华。

      如西川如见之《华夷通商录》、新井白石之《琉球国事略》等有以日本自号为华者,皆应禁绝。

      第二十七款:

      本约批准草签日起,当约束士兵休战;待互换日起,双方停战。

      第二十八款:

      自本约奉中华大皇帝陛下及日本国国王、日本国幕府将军批准之后,定于大顺泰兴廿一年四月十七日、即日本国元文五年四月十七日、亦即庚申年四月十七日,于日本国长府藩下关町之接引寺换约。

      本条约一式两份,检验无误。

    -->>(第 3/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友们都在看

沧元图

作者:我吃西红柿

分类:玄幻

更新:2021-04-19 04:16:12

最新:完结感言

伏天氏

作者:净无痕

分类:玄幻

更新:2021-08-09 12:49:49

最新:第2723章 成魔

大道朝天

作者:猫腻

分类:玄幻

更新:2020-08-21 20:31:55

最新:后记(窗外的湖)

元尊

作者:天蚕土豆

分类:玄幻

更新:2021-01-30 22:48:49

最新:完本感言

天下第九

作者:鹅是老五

分类:修真

更新:2021-02-21 15:01:24

最新:新书《弃宇宙》发布

三寸人间

作者:耳根

分类:修真

更新:2022-06-01 04:27:12

最新:新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