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零七章 南洋大开发(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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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如今不是在南洋了,也不是在日本。天朝自有国情在此,莫要说这个说那个。”
“你们这就先去吧,时间紧,我也不留你们了。”
“万事开头难。开了这个头,日后就好说了。虽说你们现在也不是军官了,就是拿钱给人干活的人贩子,但你们也得知道,办这件事往私里说是行大仁义善举;往公里说,是天朝拓土南洋你们也出了份力。”
“去吧,去吧。”
一众人贩子都起身拜谢而出,也不敢耽误正事,又都纷纷回到原本安排的“片区”。
等这些人一走,刘钰背着手在屋里转了几圈,忍不住摇摇头。
的确,是自己想简单了。
后世包身工制度,能盛行,源于包工头出钱把,把人包了。日后包身工的工资给包工头,而且大部分招女工,属于是“养在家里的赔钱货”,还不如卖几个钱呢。
现在下南洋,招的都是青壮劳力。这一走,基本就是把一家子弄走。真正在乡村统治的那些人,肯定不会放人的。
大顺的基本单位是家庭,包括债务等,都是如此。
而且就算没有债务,或者自己把欠债问题给解决了,估计少不得闹出来父母投河自杀不给儿女做拖累、母亲摔死婴儿确保有上船资格逃离苦海的事。
眼下这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
最简单的办法,还是大顺体制的特殊性。
虽然说地方官和当地士绅有联系,而且是圈内人。但因为对上负责的制度,只要上面有话,下面就好说。官员就不会管什么所谓交情了,毕竟不是封建主,而是流官,干几年走了,谁特么认得谁啊?
自己想把这件事粗暴解决,直接找上级官员就行。上级官员一句话,下面就压住了。
不过,真要论起来,这事本质上就是大顺的资产阶级和大顺的地主阶级的第一次交锋。
这钱,该谁出?
论理,应该是谁雇人,谁来出这笔钱。既是新兴阶层雇人去南洋搞开发,提前把债给结算了,也不是不能让人干活还债。
这是一种理。
还有一种理,则是欠的这些钱根本就不合理。粮食是你种的吗?麦子是你割的吗?你都不劳动,凭啥无偿占有劳动果实?直接不用还、烧了借据,了事。
但这个理,这时候刘钰肯定不敢说。
既不敢说,那就得按照现有的理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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