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六九章 名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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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九章 名与实(第 3/4 页)
甲乙丙靠的近,则甲乙丙的盐一起运过去,再大仓库分发,再由专门负责甲乙丙销售区的人拿去卖。
甲的盐不能去乙、乙的盐不能去甲,当然私盐甲乙都不能去。
而甲乙丙丁午己庚辛这些销售区的特权承包,是继承的,不变的。
比如郑家,拿着七八十个销售区的特权,他需不需要自己去干?
显然不需要嘛,好比他有七十个销售区,朝廷问他收70块钱,相当于一块钱一个区的专营权。
他为啥要自己去干呢?两块五一个区的销售权,卖给次级承包商不就得了?何必要自己去干?
这几年议论纷纷的盐政改革,出发点就一句话可以总结:
【利上不归朝廷、下不能哺小民,而尽归中饱之辈矣】
核心思路,就是取消中间商,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怎么取消中间商赚差价?
朝廷那群琢磨着搞盐政改革的人,想法也非常简单:市场化。
放弃盐引、盐纲制度,让小商人入场。
一张票,多少盐,写的清清楚楚。
买了票之后,只要是淮北盐区的销售范围,都可以销售。
理论上,这样没有了中间商赚差价,就可以解决诸多问题了。
然而,作为这些大承包商、总承包商,怕的就是这么搞。
这么一搞,他们的垄断权直接没有了。
现在吴敬梓给出的思路,是不要明着对抗,而是要往“票盐之名、纲盐之实”路子上走,顿时给郑玉绪提供了思路。
作为大盐商,有的是资本,难道买不起盐票吗?
关键的问题,不在于买不起,而在于别人也能买了。
所以,是不是有一种办法,可以既采取票盐法、又能从财产上制定一个范围不准那些小额资本的商人入场呢?
只要能做到这一点,问题也就解决了。
只是,该怎么做呢?
吴敬梓见郑玉绪还在思索,又道:“郑兄可明白,朝廷为何要改盐政?”
“根源在哪?所求者何?”
“为百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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