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四九章 皇帝眼里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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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九章 皇帝眼里的改革(第 4/4 页)
或者说,保证朝廷手里有盐。
而淮南盐的小生产者模式……同样是100万石的产量,是控制一个大盐场容易?还是控制七八万小生产者的盐户容易?
再比如那些在虾夷、东北、南洋办农场种植园的。
如果朝廷急需100万石粮食的时候,是从这些大农场大种植园搞比较容易?还是从100万小农手里征收100万石粮食容易?
皇帝盘算了一下,如今他手里握着的、算作必要时候朝廷能够掌控的力量,比起二十年前可多太多了。
他手里,多出来一个可以一次性赖账不还的银行,里面存着上千万两的白银,必要的时候直接抢。虽然这么玩只能用一次,但或许足够救命、翻盘。
多出来两个商品粮基地,必要的时候直接强制征调,保证大顺遇到大规模灾荒,可以迅速征集粮食——可以用钱,如果没钱,那就直接用枪。
多出来一个扶植起来的财阀模式的运输公司,必要的时候直接强制征调,保证钱能买到物资、物资能运到地方。
现在,就差一个产盐基地了。这个产盐基地必须是密集的、集中的、人少的、方便接管的。必要的时候,必须能保证每年两三亿斤的产量。
在一切平稳、一切顺利的时候,朝廷只要有钱就够了。
然而一旦出事,钱不管用、或者没有钱可用的时候,他可以让舰炮、大炮、火枪去把这些东西控制起来。
皇帝这二十年,总结出来两个道理。
第一个:大顺的十亿亩土地,是士绅的,皇帝无力动员这十亿亩土地的力量。而大型盐场、大农场,可以是皇帝的,皇帝只需要一支军队就能控制、并且转化为皇权的力量。
控制一个用蒸汽机的大型晒盐场,和控制10万盐户小农,对皇权而言意义一样,但成本大不一样。
第二个:真到乱世,比如明末给大顺的教训。钱,不如粮食、盐、铁、布管用。
朝廷在放弃了实物税、又放弃了基层控制力、又放弃了均田制后。已经不能按照实物税时代的经验,去治理了。
至于皇帝和林敏讲的这些理由,冠冕堂皇罢了。
皇帝只是单纯的压根不在乎,淮南产业结构改变导致的、扬州府等地数以十万计的和盐产业有关的人失业而已。
但又不好直接说,遂用“大义”、“大利”这样的理由;用未雨绸缪这样的道理,暗示林敏:扬州淮安的衰败,是为了“防患于未然”的必要代价。
要么,你把黄河问题解决了;要么,你把江苏问题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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