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六二章 恶龙残影(一)
书海居 m.shuhaiju.net
第七六二章 恶龙残影(一)(第 2/4 页)
林敏正色道:“此事,看似有理,实则还有个问题啊。”
“请大人明示。”
林敏走过去,拿起一张其实早已经看过的契约,说道:“这草荡,非是私有,如何能卖?按照《盐法》,私自卖荡,是大罪也。虽然这些契约、完课皆齐备,但其违背盐法。”
“非盐丁不得有荡,这句话是盐之宪。剩下的政策,不可违此盐宪吧?”
“《书》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这事,我看还是要再做计较。”
“此为其一。”
“其二,制民恒产,亦为仁政第一。如今褫夺盐户产业,似也有些……有些于情不合啊。”
这事,论理本来就是和县令关系不大的事,县令管得着盐政问题吗?
再者县令本来也不想闲着没事干掺和上层的斗争,明知道这件事是改革派和反改革派之间的神仙打架,自己得了准许之后才“秉公处理”的。
现在,节度使直接拿出来盐法之宪,质疑合同本身不合法,县令连忙道:“下官不管盐政,对此中关节不甚知晓。若非大人指点,下官几乎犯错。”
“但朝廷已经定下了废盐垦荒之策,允许放垦。既已允许放垦,那么这盐丁草荡……是遵守朝廷的放垦政策?还是遵照盐法啊?”
皇帝口含天宪。
允许放垦。
那么,在允许放垦的瞬间,盐用草荡的属性,还是盐用草荡吗?
皇帝只给出这么句话,到底该怎么办,那是下面的人灵活掌握。
这种互相冲突的法令,多了去了,只要想要扯淡,怎么扯都能扯圆。
林敏放出来这些话,实际上就是在为那些反对垦荒的盐户反水,打基础。
当盐政改革已经不可更改的时候,旧盐业集团的人只能选择拿垦荒说事。
他们要“代民争利”,如果连代民争利这个理由都没了,那么他们就算是彻底没有挣扎机会了。
然而,如果民压根不想让他们代呢?
如果民,发现他们的乞食袋,别人也能给呢?
想要这些盐户反水,非常简单。先把他们逼到绝境,然后反过来给他们一些好处,原本以为会一无所有,结果绝望中竟然还有转机,那他们就会非常容易反水了。
钱谁出?
垦荒公司肯定不出。刘钰是保护大资产阶级、尤其是工业和农业资产阶级利益的。他要让资本看到,自己护得住,也看到自己到底护什么。
那这自然就要抠场商的补偿金,也算是为这边以后依法办事,以及五年之内的江苏全面的改革、土地丈量、重分税率、依法归田、依法工商税等后续步骤打个基础:新的、能够适应现在江苏经济基础的法律,很快会提上日程。以后这种非法的、或者潜规则的法、或者这种因为之前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非法交易,是不被保护的。
怎么抠,怎么判,那是过些日子的事。
林敏现在要做的,就是先预备扛起来仁义、王政的大旗。
抛出来“盐法”这个诱饵,如果对面吞饵,就必然会引出下一个问题:如何保证小民之产不被别人夺走?
这是有现成理论的,而且这套反动的东西一旦提出来,必然会引发整个江苏市民暴动的。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友们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