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六三章 恶龙残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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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六三章 恶龙残影(二)(第 2/4 页)
就算没有京城所需,地方上修个河堤、修个防波堤等等,也得征发劳役。
也就是说,最简单的,让田为母、丁为子,甚至取消丁的存在价值,只以田征税,就需要达到诸多前提条件。
首先,得收钱,不能收粮。
其次,钱能确保可以买到东西,物价基本稳定。而这个的前提,又是大顺需要有一支海军,和海上运输队,以及虾夷辽东南洋等商品粮基地,保证粮价稳定,并且可以把江南的物资运送到京城,维系朝廷运转。
然后,得有大量的“无业游民”,地方上如果有什么徭役,可以花钱雇他们来干。
再然后,地方上得有钱。
而地方上想要有钱,就必须搞税制改革。
搞税制改革,反过来又需要以上作为前提。
应该说,是辽东的商品粮、南洋的稻米种植园、海军、海贸贸易的白银,这四项东西,堪堪支撑起来单独一个苏南的改革。
一直到大顺彻底放弃运河,皇帝认识到钱真能买到东西之后,苏南的改革才算是基本完成。
从隆庆年间一直扯到前几年的土地赋税、地丁、劳役、耕地归哪个县等等的一系列争端,才算是最终解决。
当有了以上一切基础之后,才能做到“以田为母”。
之前很多的大儒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他们想的改革方案,全是往回退——搞井田,那这实际上也就是空谈。
当这一项改革完成之后,实际上才算是真正解除了苏南地区,压在资本萌芽头顶的那块硬土。
由此引发的工商业税收改革、朝廷所需棉布以白银货币订货反向催生手工业发展、取消诸多工商业的封建徭役、改革丝织业的官营体系下皇权无偿占有劳动价值等等。
拿松江府的布解来说。
前朝要先征收棉布,然后派人服徭役,把这些棉布送到京城。京城那边再克扣一下、途中再克扣一下,基层里正又握有派役的决定权,再加上生员科举官员的优免……理论上,后期也可以政府出钱,花钱雇役。但实际上,一来没钱,二来给的那几个子儿,傻吊才去呢。
是以理论上,又是要按照贫富分摊、又是要粮长征收,似乎可以很公平。
但理论上公平的事,到了基层,既是胥吏狂欢。
刘钰则一改过去的办法,按照朝廷所需,一年松江府也就征收17万匹的布。
并不多。
税制改革之后,收上来了税,直接下订单,纺织工场生产,验货装船,北上天津,交割,完事。
看起来很简单,可没有前面的诸多准备,实际上真就做不到。单单一个没有南洋种植园的爪哇棉花,就可以在第一步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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