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章 九三年(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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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容易吃的利益?
比如松辽分水岭以北的土地,适合种豆,并且在事实上大顺已经拿下了南洋和日本的市场,铁路修通,资本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可以直接在松辽分水岭以北建立。
什么叫不容易吃的利益?
比如北美现在的很多土地,既适合种稻、黍、稷、麦、菽这样的五谷,也适合种西瓜、棉花、亚麻。
问题在于,要让这些土地有利可图,你得为这些土地,准备一大堆的东西。
要在现有条件下,准备一个庞大的消费市场,否则这些东西没法卖,剩余价值要在流通中实现,没有剩余价值怎么有利可图?为了这个庞大的消费市场出现,你可能要移民几百万上千万,因为没有人就没有消费。
这,就叫不容易吃到嘴里的利益。
铁路修好了,资本会主动跑到松辽分水岭去圈地种豆。
但,你和资本说,这个北美人口要是达到了三五千万,你们在北美的土地就值钱了。不如你先花高价买在北美的土地,然后你再出钱移民过去。这样,百年后等你重孙辈家里开枝散叶的时候,你家就可以剥削剩余价值了,土地也就升值了。
道理即便能讲通,但人家资本稍微一算,妈的百年之后?这每年的投资回报率、或者平均利润,只要能到10%,百年之后是多少?
那都是翻了151574倍。一两银子变15万两,我有这钱干点啥不好?我现在在扶桑买块地,就算一两银子买了100亩地,便宜到死。那100年后,这100亩地能卖15万两白银?这坷垃是金子做的?还是这石头是金子做的?
的确,大顺这边确确实实是有买地投资的习惯,而且整个天下都非常热衷。
但其实就还是墨子当年的那个问题:是用?是爱?
买地的人,是爱土地?爱土坷垃?爱这泥土的芬芳?爱这垄沟?所以热衷买地?
还是因为,要用这土地,作为资产。因为作为资产,土地是最保值的、收益率最高的?
那么,既然是资本,就要问了:扶桑的土地、大顺的土地,你可以找出来一块一样肥沃的土地、甚至旁边的河流、乃至于说积温降水都一样的。但这两块地之外的社会条件,一样吗?
或者说,举个最简单的换位思考。
现在,假设,中原某地的大地主,拥有土地4000亩。朝廷说,这样吧,你的土地归朝廷了,给你10倍、不,100倍补偿,补你40万亩土地在扶桑大草原上,也就是30里长、30里宽的这块地,都给你了。
这地主要吗?
且不说别的,就算带着人去了……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这个工具需要国家的暴力机关去执行。在中原,这4000亩地,是地主的就是地主的,大顺朝廷要维护“法律”,所有土地私有制似乎是神圣且不可侵犯的。那么就算说挖地窖挖出来了家里留下的金银财宝,移了一千百姓过去了,说一如中原制度,六成租子……你看这些佃户吊他吗?甚至于,佃户吊什么土地私有制的神圣性吗?就分地了,咋的,大顺朝廷还能派兵来维护私有制的神圣性啊?敢来,就跟他干了!
历史上,北美在1865年开始迎来了一大波的移民潮。因为刚打完南北战争、劳动力不足、宅地法等,所以出台了《合同工法》——这玩意儿,理解成“契约奴”制就行,工厂主出运费,按照契约和利息什么时候把工资扣完运费,什么时候算是自由了。
许多人盛赞,这个政策实在是太智慧了云云,引发了欧洲移民潮,带来了北美人口的快速增长、工业快速发展云云。
但是,这么说,则完全是空话。
不说种种种种的物质条件,只说最简单的一条:没有古纳德公司的廉价蒸汽船票,和缩短到12天的跨大西洋蒸汽船旅程——这是所有条件中似乎最简单的一条,那么这个政策就是个扯犊子的空谈。
若无此条件,还想发展工业,那就只剩一个办法,取缔《宅地法》,逼着农民去工厂,而不是去西进当自耕农。
当然,这不是说,只需要点亮一个蒸汽船科技就行,只是说,蒸汽船这玩意儿只是众多物质基础、社会条件中的貌似最简单粗暴的一个,是使使劲儿可以搓出来的。
而剩下的那些条件,则完全不是使使劲儿就能搓出来的。
这些问题,也就造成了大顺现在非常难走的局面。
比如说,这种非常难走的局面下,就随便找一个点,来说为什么难走。
例如后世,上朔到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百年间,多少仁人志士、多少英雄豪杰,为理想而奋斗、牺牲,终于重现光明?
《重生之搏浪大时代》
千万人得有吧?
那从1840年开始算起,这千万英雄里,都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去战斗的?
反满、恢复汉土、灭杀阎罗妖?
这个,在大顺直接抛掉,一个陕西皇帝,这个理由实在没法用。
反洋夷侵略?
这个,在大顺,要反洋夷,得跑泰晤士河口去反了。
为中华之崛起?
这个,大顺现在虽然是个缝合怪,但谓之马上到来的19世纪的压路机、世界第一列强,这个还当得起吧?
为华人的生存空间?
这个,更没法用了。之前就说过了,现在的问题是,就算大顺现在立刻死了,天下大乱五十年,环太平洋区域,从澳洲到北美,华人已经完全占据绝对的人口优势了。但华人有优势,和西南山区、西北干旱区、普遍人地矛盾爆发区、华北生态崩溃区的那两亿多百姓,基本没有啥关系——此时世界的五分之二的人口,如果全面工业化、全面富庶,和全世界一起富庶、全世界普遍工业化,那也没啥区别了。
所以,其实最后也就剩下了一个选项,为全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当然,科社出现之前,会有各种乱七八糟的反动社、空想社、宗教社、小资社等等。
在加上传统因素,不免在科学的理论出现之前,在大顺也就只剩下纯粹的“天下大同”这个选项了。
问题在于,天下大同,怎么走到?
之前,儒学一脉,争的是由内而外、还是由外而内。
然而,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
这套东西再怎么争,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也就是小农手工业时代。
如今,时代变了,大部分人都知道,这套东西其实走不通,尤其是伴随着考据学的发展,很多人都认为,周礼、周官之类的书,多半是一些人为鼓吹王莽改制而写的……呃,“”设定。
和颜元、李塨等人闷在家里,俩人憋出来的一整套“官制”、“土地法”、“学校制度”、“税收政策”、“军制”等,差毬不多的玩意儿。
而现在,大顺这边唯一能撑得起来这个“对未来世界的美好设想”的,其实也就剩下刘玉的那一套东西了。
然而,问题在于,新学派当年为了防止被灭杀,只教“术”而不学“道”,大部分“道”的内容,都是潜移默化和只言片语的。
这也是社会条件所造成的某种必然。
就好比说。
法革,那是一群思想家在上、平民在下,而许多律师等中层,作为思想家和平民之间的联系。
所以,圣西门会说,法革那群人的口号,和他们反对的反动派的口号一样,空洞、辞藻。
而华革,则是本土派的哲人王,在山沟沟里,面对着一群文盲和基本没出过山的农民。
所以,风格是通俗且易懂的,是甚至能让半文盲听明白的。
而刘玉当初面临的情况,就是大顺允许有圣人,但一定得是死了两千多年的圣人。
皇权强势。
正值王朝中期,休养生息结束。
加之以史为鉴,还有“复古半圣意见领袖”安汉公、还有“一人易天下之学”王荆公之类的事。
故而,刘玉就只能以“臣子”的身份,做事。
而“臣子”这个身份,就注定了,新学一派里,很多话不能说、很多东西只能只言片语、最多只能自然秩序,上限就定死了。
这个定死的上限,撑得起“对未来世界的美好设想”吗?
如果刘玉没真的见过未来的世界,这么这个定死的上限,撑不起对未来世界的美好幻想,最多也就是个空想——只有术而无道,也就意味着没办法自行的逻辑演绎出最终的结果。
问题在于,刘玉真的见过未来的世界,所以即便是定死的上限,只有术法,那么他依旧可以描绘出一个差不多的、听起来并不遥远的、似乎可行的美好的未来世界。
所以,在大顺这个缝合怪,此时早已注定的排异反应发生的时候,皇帝为什么要大张旗鼓地把刘玉的尸骨运回来安葬?
后世有句话讲:天王杀天父,终究一场空。收拾包裹回家去,依旧做长工。
那要是“天父”早早病死、或者自然死亡了,而“天王”依旧还能得到指引、并且有证据表明依旧是“天父”在指引呢?
如果说,大顺的实学派,有一整套完整的方法论、逻辑思辨。
那么,创立者也不好使,我爱我师,但我更爱真理,用方法论和是逻辑思辨,是可以推出后续的正确结果的。
或者说,如果大顺的实学派,学的是一套科学的理论,是可以通过逻辑演绎和运用方法论得出后续的结果,那么这一套是没有任何用的。
但问题是……刘玉,更像一个……先知。
而不是一个大顺的思想家、哲学家。
就像是,他可以漂亮地解出一道立体几何的题,但他连几何的许多基本定理都不教一样。
他只是个先知。
一个“预见过未来”的、可以“用此时的词汇形容未来”的、思想支离破碎的……先知。
而已。
因为没有基本定理,所以大顺走到这一步,有志之辈,迷迷湖湖,不知道该咋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而这时候,自然会有很多人,觉得,若是我实学派“先知”在此,定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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