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轻易可得十万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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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轻易可得十万大军(第 2/4 页)
随后就失去了联系,至今还未回到驻地。
治所北海县此时仅剩一个半缺编的指挥,总兵力不足四百人,
城中官员军兵见贼军势大,皆不敢守,弃城而走。
贼军尾随溃逃官军,再陷昌乐县。
至此时,李子义部已经表现出与此时代绝大部分造反贼军不同的特征。
其一,明确提出“减赋减租,重定地产”的口号。
这个口号比起平均地产、不纳皇粮之类的杀伤力小了太多。
甚至,还在某种意义上,保护了动乱中最容易遭到报复的上户。
因此,基本没得到底层百姓的狂热响应。
但贼人也有自己的办法争取民心。
每取一地,他们必根据当地下户申诉,
公开处理一些租佃极重、巧取豪夺、逼迫下户卖儿卖女的上户。
当众列举其“罪行”,逼迫其画押并降租减贷,
对作恶多端,民愤极大者,则处以极刑。
奇特的是,公判之时,贼人竟允许上户自辩。
对恶意诬陷,以为谋夺上户家资的泼皮,也绝不轻饶。
其二,贼人军纪极严,自称“红五营”。
其部不裹挟青壮为贼,也不盲目以俘虏禁军充军。
甚至,对主动投贼者,还要进行甄别考校,
不合格者不取,合格者也要先送胶西县集训之后再用。
其三,贼人造反却不杀官,除非民愤极大者。
也不搞开仓放粮分浮财,以“争取民心”的行动。
更奇怪的是,贼军还竭力维持动乱中的社会秩序,
甚至,还派人劝说准备流亡的百姓回乡,不要放弃耕种。
破城时,更是会抓捕趁乱杀人放火的泼皮浪荡子,并依据情结轻重予以处理。
仅此相互矛盾的三点,就让人极度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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