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别样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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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别样选官(第 2/3 页)
张吴两个落第士子叛逃西夏并反戈一击的事,给了软弱的赵宋朝廷极大震撼与教训,之后,便改革了科举制度。
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赵宋朝廷废除了殿试末尾淘汰制。
规定“殿试无黜落”,凡是通过省试的士子一律录取,即便在殿试中被淘汰,也能位列第五甲,并被赐以“同进士出身”。
同进士出身意思是不是进士出身而按进士出身对待。
类似的还有如夫人,如夫人意思就是如同夫人。
如夫人并非真夫人,其实还是小妾。
同进士虽然也不是真进士,但并不影响得到该出身者当官和之后的升迁,仍会被大把的士子追捧。
科举考试没能通过也能被赐“同进士出身”并当官,也只有软弱的赵宋才能开创如此“仁政”吧。
这套实行了六十多年的规矩到了同舟社这里,自然不可能再行得通。
强硬的徐泽根本不吃这一套,不仅实行末尾淘汰,还是多重末尾淘汰。
即便通过了岗前培训之后的实习期检验,正式当官之后,连续两次考绩垫底,照样会被淘汰。
且与赵宋相反,同舟社大考排名只是作为岗前培训时分班的参考,没有其他任何实际意义。
就算是大考状元郎,岗前培训不合格,照样别想进入实习。
当然,一惯承前启后的徐社首并没有把路完全堵死。
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下科可以免试再培训。
若还不能通过培训结业的,就只有重走科举之路了。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人敢再质疑同舟社进士的“含金量”了。
很明显,徐泽设计的这套科举选官制度,容易进却难得出,且全程都有量化评比。
当官确实很风光很实惠,但当官难、难当官、当好一个优秀的官更难。
不过,开训后,他们就没时间和精力想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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