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朝政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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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大小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苏照沉吟道:“如前朝,监牢满盈,囚犯累滞,何以处置?”
陈韶面上现出思索,拱手道:“恩自君出,雷霆雨露,俱是君上之恩泽,君上如怜恤之,可拟命赦免。”
这也是常理,每有国家大典之事,大赦一批,比如君主大婚,新年典礼等等。
事实上,陈韶都打算在不久之后,借着苏卫结为姻亲,就可赦免一批。
毕竟,监狱都快关不下了……
苏照默然了下,道:“孤常思刑罚过于苛虐,法网繁密,是否失之妥当,这些罪犯,又有多少是牵连其罪者?”
不论罪刑轻重,一味赦免,绝不可取。
对于杀人,抢劫,强奸这等恶性犯罪,当然遇赦不赦。
“八议”这等司法特权,同样要渐渐弭除。
“还有一件事儿,迫在眉睫,陈卿,孤以为当修《刑书》,明刑弼教,轻重其刑,罪刑相应,罚当其罪。”苏照面色沉寂,朗声说道。
什么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现在诸国争鼎,还不是“治平国用中典”的时候,更不能搞那一套礼法并行。
说来也有趣,前世华夏唐朝风气开放,然而在法制上,却非要搞什么德本刑用,礼法合一,形成中华法系。
反而等到明代理学发达,风气保守,对典礼风俗教化犯罪反而轻其所轻。
陈韶闻言,面色激动,对于一位法家门徒来说,编撰一国《刑书》,是一件莫大的荣耀。
要知道,此方世界法家先圣,就是因为编撰《法经》,而名传青史。
“臣谨遵君上之命。”陈韶拱手说道。
苏照吩咐下了此事,道:“《刑书》未修之前,当先行废弃肉刑,凡处肉刑之犯者,以劳役折抵,而今温邑至诸郡之官道,年久失修,正缺人手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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