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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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证券法(第 1/3 页)
和记黄埔被李建辉收购在这香江乃至内地引起了极大的风浪,曾经四大洋行,两家已经被李建辉拿下。
一些人已经在盘算李建辉接下来会对谁动手,是四大洋行之首的怡和,还是握有国泰航空的太古。
这两家对于自己公司股份控制同样不是很高,若李建辉继续这样强势收购,说不定某一天起来就发现又一大洋行换了东家。
香江交易所和香江政府似乎也闻到了危机,为了不让四大洋行全军覆没,这次效率尤为快速。
一部关于证券股市交易的法案仅仅三天时间就通过立法局批准,把之前香江交易所拟定的交易条例正式形成法律。
同时还很多地方进行了调整,第一就是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守则。
里面规定,凡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5%的机构和个人,必须立即向香江交易所汇报,同时对外进行公布。
第二,公司大股东股份转让超过5%,必须要向香江交易所提起申请,在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交易。
第三,凡事持有5%股份以上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前三日,必须向交易所进行汇报,同时对外进行公布。
第四,香江交易所将会严查多户头、串联式恶意收购,一但发现将封禁其户头,其投资机构将取消在香江各大交易所的交易席位。
最重要的一条是凡事收购股份超过公司35%股份,自动触发强制收购条例,在十五日之内,其他股东接受强制收购的情况下,触发人必须以上市公司六个月内股价最高点进行收购。
其它几条问题都不大,尤其是第四条,有很多办法避开。
唯有这最后一条,基本杜绝了李建辉和包船王之前收购做法,能够保护香江英资财团产不轻易被华资收购。
比如怡和、太古旗下的这些上市公司,49.9%的股份达不到,但35%还是很轻松的,只要他们自己不想出售自己的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被收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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