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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见琛原本盘算着解除和陈漾的婚姻之后,让陈洛如跟他订婚。
他会好好跟她培养感情,过几年再成婚。对于陈洛如,他有足够多的耐心去等她长大。
可陈家铁了心要让陈洛如直接嫁入孟家,甚至连结婚方案都想好了——去香港领证。
陈洛如拿的是香港护照,香港立法规定,女子16岁便可以结婚,只不过16岁至21岁的结婚者必须征得双方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进步,已经很少有那么年轻的新娘去注册结婚了。
可是,陈洛如的父母却举双手双脚赞成陈洛如尽快嫁给孟见琛,越早越好。
他们还说,陈洛如已经十八岁,成年了,早点结婚定下来是件好事——省得她一人在国外像她姐那样把性子给养野了,那可就糟糕了。
虽然这件事有揠苗助长之嫌,但是孟见琛仔细想了想,既然他和陈洛如早晚要结婚,那就先把婚结上吧,也减少点未知风险。
再说,先爱后婚和先婚后爱,在他这里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当时的孟见琛确实很自私,他并未考虑陈洛如个人的感受。
在孟见琛看来,陈洛如早该明白她的婚姻不受她本人意愿的支配。
他不娶她,她日后也会被陈家送出去联姻的。
与其嫁给别的男人,还不如嫁给他。
换新娘这么大的事,孟见琛一人也不能全权做主。
孟家全家为此开了个家庭会议,讨论这件事的可行性。
最终迫于两家合作的利益与孟见琛的坚持,他们同意了这件事——孟家可丢不起这个人。
于是陈洛如像个人偶娃娃一样被穿上漂亮的婚纱,代替她姐姐被推到婚礼现场,和孟见琛举行了一场看似天定良缘实则乱拉郎配的仪式。
婚礼上那浅浅一吻,成为两人婚后四年内最亲密的举止。
物极必反,陈洛如对孟见琛并没有男女之情,所以她对孟见琛产生了仇视与抗拒的心理。
她怨气很大,原本温顺乖巧的性子也变得乖张任性。
结完婚后,她就跑回了英国,夫妻见一面都成奢望,更遑论培养感情。
孟见琛对陈洛如有愧,所以婚后他对她格外宽容和放纵。
她不想见他,他就尽量少出现。卡随便她刷,逢年过节什么的,他还会送点别的礼物聊表爱意。
这样无声的宠爱,没有让陈洛如良心觉醒,反而将她惯得无法无天。
孟见琛着实纳闷,陈洛如明明是一只小乖猫,怎么就成了一只会挠人会咬人的小野猫了?
被判四年“无妻徒刑”后,孟见琛再也不能忍了。
就算绑,他也要把她给绑回来。
至于别的,绑回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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