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 好吧,他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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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以前的看法。
经过《扎妖人》的失败后,我不得不承认,审美是一个人人生经验的总和,它不可能被轻易改变,即便强迫自己洗成某种风,味道也只会不伦不类。
还是上面那段恶霸欺负少女的情节,你心中明明是支持暗中报警的,但为了依附主流审美,强行出头,那么其间的尺度、味道、对白你通通都无从把控,完全无法真诚的描述,只能幻想出一个愣头青,猜他如何做。
与真实的“愣头青”作者相比,你已经输了。
相反,如果进入暗中报警的情节,你一定比谁都清楚该怎么做,从脑袋上的汗珠到喘息的节奏,从心态的变化到神情的挣扎,只有你能把控全局。
那么审美小众的作者,就必定输么?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流量决定价值的时代,这样的作者,在起手就已经输了大半。
但并非100%。
人的审美是多元的,你可以试着扭转自己的角度,直至找到与主流读者的交集。
玄幻不行,就试试都市,严肃不行,就试试诙谐。
总有一个舞台,一个故事,一个人物,他们不可思议地组合在一起,刚好让你与主流审美相交,留下一个奇迹的切点。
我曾以为《恐怖猫》是我精心计算的产物。
现在看来,它属于奇迹的交集。
具体到你,如果满足于《拔旗恶少》的成绩,那尽可沿着这条审美走下去。
如果不,那就转动自己,直至找到更大的奇迹点。
发送过玖木三式后,王夕沐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
如果这段是书中正的话,她大约会删除1/3的字。
但反正是喂狗的,谁管他。
正要关电脑。
野犬:???
野犬:我订了《扎妖人》一章,粉丝值都排3300多了。
野犬:是你赢了?
玖木:你赢了,少废话。
野犬:不是啊,大丈夫愿赌服输,不就吃一拳么,当我野犬挨不起?
玖木:我已经读过奉先的《迦玛》了。
玖木:虽然无法理解,但有一点可以确认。
玖木:你、奉先、吃鱼这样的人,打你们反而是一种赏赐。
野犬:怎么就我和奉先?关我毛事???
野犬:吃鱼倒是没冤枉他。
玖木:到此为止,恩怨已清。
野犬:那你等等,我也返你三个犬之式。
玖木:再废话屏蔽。
野犬:那你等着评我新书。
玖木:谁管你。
野犬:《扎妖人》上架章写得好无聊,都睡着了。
玖木:……
玖木:新书一定发我。
玖木:这必打爆你的自信。
野犬:好!
……
卧床的李言聊归聊,到底还是把玖木三式复制出来,整成了档。
关于笔和卖点的两式,除了玖木极端化的老毛病外,自然没什么大问题,说的很妙。
至于有关审美的式之一,李言只盯到了最后一句。
如果满足于《拔旗恶少》的成绩,那尽可沿着这条审美走下去。
如果不,那就转动自己,直至找到更大的奇迹点。
满足么?
怎么可能。
李言能感受到,心魔就在这里。
之前看到酱爆超车,它出来过。
现在看到奉先爆炸,它又来了。
它或许也可以代表积极、有志气、上进……
但同样的,它也是贪婪、无自知之明、嫉妒。
天才往往只遇到好的那面。
有人往往只拥有坏的那面。
而在这两面之间。
便是一个普通人的挣扎了。
知足常乐。
但不是现在。
不能是现在。
教练也好,玖木也罢。
李言无比渴望着一本他们都认可,更多读者都认可的新书。
但现在还不是想它的时候。
克制住。
把力量用在《拔旗恶少》上。
引出最后的大**。
然后在最绚烂的时候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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