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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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失窃(第 3/4 页)
“嘿,轩子,和你有一拼啊。”
见到这情形,秦风也没生气,而是笑话起谢轩来了,因为这伙计迎客的举动,真的和谢轩有些相像。
经营文房四宝,客源一般分为两大块,一块是那些真正爱好书法的人。每天不写点东西就感觉手痒痒,他们是文房四宝消费的主力军。
这样的人,大多都是五十开外或者退休的老人,他们有钱有闲。基本上每次来店里都会消费一些东西。
还有一类人,则是中年人带着自家小孩来的,在九十年代,字代表着人的说法还是很盛行的。望子成龙的家长们,在孩子身上花钱也是毫不吝啬。
至于像秦风这些二十郎当岁的小年轻,基本上就没有消费的可能性,潘家园一天人流量几万人,伙计要是见人就笑,估计等不到晚上回家,那张脸就要抽抽了。
“比咱们的《文宝斋》怎么样啊?”秦风也没搭理那伙计,自顾自的和谢轩在店子里转悠了起来。
“面子比咱们的大,货品也要全。这宣纸的质量不错。不过价格也高。津天的消费能力还不行,咱们店里就没进货……”
冷雄飞没来的时候,《文宝斋》一直都是谢轩打理的。这番话说下来倒也是条条是道,将自己那家店的弊端都指了出来。
“现在会写毛笔字的人不多了。以后再想做这类的生意,就要做高端市场了。”
秦风摇了摇头,这家店的位置虽然很不错,但生意也就是一般,和旁边几家经营玉石字画陶瓷器的古玩店比起来,简直就能称得上是冷清了。
“风哥,什么是高端市场?”谢轩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不由奇怪的问道。
秦风随口说道:“简单的说,就是把东西卖给有钱人。”
“风哥,你的话我不大明白。”
谢轩摇了摇头,秦风这句话说的等于白说,谁都想将东西卖给有钱人,可是这人越是有钱越小气。
谢轩就曾经遇到津天一个亿万富翁,买块三百多块钱的砚台,足足和他磨叽了一个下午,还下去了二十块钱,乐的好像中大奖一般。
“笨蛋,就是做品牌,你要是能做得全北京会写毛笔字的人,不用你店里的东西,出门就不好意思承认自己会写毛笔字,那就算你成功了!”
“哎,这位小兄弟说的不错,不过这品牌需要怎么做呢?”
秦风话声刚落,他身后响起了个声音,回头一看,一位穿着老式对襟长袍的老人,手里端着个紫砂壶,正对自己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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