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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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慕把葱花和海苔倒进鳗鱼饭里,用木筷拌匀:“你家乡是哪里的?”
“在广州。”他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出生的,但他是在广州大四喜班长大的,对他而言那里就是他的家乡。
李慕想,或许可以请个粤菜的厨师过来。他自己也很喜欢粤菜文化里的汤文化。
两人一问一答,问题很随意,并不逾矩,但又能拉近关系,庄钦现在是渐渐开始觉得,李慕这个人其实不像前世他以为的那么不可接近。他看起来依旧是个冰冷的人,但并不是不可冒犯的,甚至可以开些玩笑。
庄钦也真是什么都说,在戏班里的小事啊也会说。
李慕听他练功很苦,问他:“怎么想着去学唱昆曲?”
“我师父和师娘都是唱昆曲的,他们说我是个好苗子,所以从小就栽培我,想让我当昆曲艺术家,结果我喜欢演戏,就去做了演员。”
李慕又想,什么样的父母会送小孩去唱戏,而不去上学?关于这点,他在网上是没有搜到的,庄钦在公开场合里,只提过师父和师娘,没有提过父母。
李慕没有问,只说:“你聪明又厉害,这个年纪有这么多人喜欢,师父师娘应该很为你骄傲。”
“我运气比较好。”一开始那段时间,的确运气好,庄钦不能否认,“刚开始他们都不同意,我师父反应比较大,要把我赶出戏班,师娘不让,因为学表演挺花钱的,我那时候都是自己在家看电影学,然后听说可以去影视城跑龙套,我就去了。”
他长得太好了,出头就更快,一边学习文化一边学习表演知识。
因为庄钦身材也很不错,加上还会武打,就去做替身,替身没做两年,居然走运混上了主演。
庄钦之所以跟李慕说这些,一是因为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二是觉得李慕这人绝对是不可能嘴碎,跟他说话可以放心。倒不是说可以交心,起码跟这种人聊天是很放松愉悦的,因为他受过很好的教育,有涵养懂分寸,说话聪明,会带点幽默,跟他这个人看起来其实不太一样。
夜戏拍完,从第二天开始,李慕就开始给庄钦带酸奶。
庄钦每次都迫于压力不得不接受,好几次都想说他喝太多了喝腻了,结果对上李慕那真诚的表情,就说不出口。
算了算了,好歹是份好意。
他偷摸拿给小连,让他偷偷喝掉。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庄钦给他送了一些小礼物,润喉糖胖大海之外,还给他送蒸汽眼罩,说:“这牌子我喜欢用,没味道,我睡前戴,这个耳塞也是我用过最好用的,两个尺码,你看你用哪个合适。这个降温贴,我拍戏贴身上,你也可以试试,这个防晒喷雾很方便,我给你喷一下……”
都是些很小的东西,单价没有超过五十块的。
李慕很少收人礼物,但这些小东西,却让他很喜欢,认为非常体贴。
只有喜欢一个人,才有可能这么体贴。
月底那天,是放假,李慕进组后休息得少,这才是第一天完整的假期。
他在泳池边捡到一大堆的贝壳,是庄钦那天在海边捡了,忘记带走的。
李慕挑了一下,把最好看的捡出来,放进抽屉,另外拍了一张发给他:“这些贝壳还要吗?”
“要的!”
“我那天还想问你来着,我以为被我弄丢了。”庄钦连续拍了几天也很吃力了,好不容易休息了下来,就在酒店床上躺着,虽然环境一般,不如李慕那里度假般的神仙别墅,但睡着了也就无所谓了,反正空调一样的凉快。
李慕换了条泳裤,游了几个来回,从泳池里冒头,在岸边擦手拿手机,看见消息一下就有了画面感,回复他:“你是经常弄丢东西,冒失的小朋友。”
庄钦:“?”
这称呼让他略微不适,感觉有亲昵的成分在,虽然两人在戏里面关系是亲密,但戏外不能这样。
“……也不是经常……偶尔。”他打字回复。
在他想事情比较多的时候,容易出现这种情况。经常拿着手机问手机呢,戴着耳塞到处找耳塞。不过最近都在剧组,也就没怎么丢东西。
李慕想自己撞见就有几次了,如果不是知道,会以为这种巧合是故意的。
庄钦发消息给他:“那我下次来拿吧。”
李慕打字:“我等一下给你送过来。”
庄钦:“……明天给我吧?”
李慕从泳池里出来,浑身都是**的,水珠从黑发滚落,在健身房锻炼出来的男性身躯上短暂停留,很快就在高温下蒸发。
他一边擦头发一边回:“明天的戏,你想今天提前对,还是明天直接拍?”
他不提还好。
一提起,庄钦就想起了,原本定在23号那天应该拍的吻戏,在自己的干预下,被调到了5月1号。
庄钦如临大敌,整个人都不好了——就是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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