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寻踪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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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寻踪辨迹(第 3/4 页)
但这样的动物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野兔有个怪癖,就是爱走老路.只要不被打扰惊吓,天天来回出窝进食都走同一条路,日久天长,就在草地上踩出一条依稀可辨的小路来,再加上它昼伏夜出,我们现在顺着它走过的痕迹追踪,基本就能找到它的老巢!”
【兔子:吾命休矣!】
【被方神盯上还想走?】
【冲冲冲!】
【抄家可还行】
【985丶旅途锅赠送给主播鱼翅*10】
【评论留言赠送给主播办卡*10—这就是传说中的追猎吗?】
解释到这,毕方抄起棍子,顺着足迹就追了上去,如果一切顺利,或许一两个小时后,他就能吃到兔肉了!
在深山老林打猎,还是素来以狡诈著称的野兔,这种情况哪有人见过?
常年在城市里安逸生活的年轻人们全被吸引了,看着毕方在幽森的树林里寻踪辨迹,顿感紧张刺激,呼朋唤友的叫人来看,观众人数几乎一直在上升!
轻轻松松,就突破两百大关!
“野兔喜欢生活在有水源的混交林内,这种土都比较软,留下的脚印一眼就能看出,再加上兔子野外觅食是东啃一块,西啃一块,这又是一个容易辨识的点。”
“而且树林里一般有比较高的土坎,那里百分之九十有兔子路,因为兔子喜欢站在高处走,可以发现天敌!”
拄着木棍,毕方很轻易的就在茂密的杂草丛中找出路线,只要离得稍远一些,就会看见有一溜比较稀,这就是兔子走过的路了。
就在点点线索的提醒下,毕方一路追踪。
时间慢慢流逝,很快便过了中午。
森林里的温度上升的很快,再加上不停的运动,毕方只能拉开拉链,但额头还是沁出层层热汗。
可兔子窝还是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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