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光宗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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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光宗耀祖”(第 2/4 页)
“你知道什么?”
一个消息灵通人士探头瞄了一眼跟在“潮群”后面的平川派警察,神神秘秘地说:“知道什么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就是!李公子今非昔比,去美国转了一圈回来就当上政府委员,还是美国一个什么署的顾问,跟部长一样大,要不七远能对他客客气气?”
“越南官?”
“县官不如现管,在堤岸当国民政府的官有用吗?”
“这倒是。”
“哎呀,我们堤岸潮人真没出过这么大官!”
“所以说光宗耀祖,所以要回来酬神。”
李大少爷不是来募款的,简直是回堤岸游街摆阔摆谱的,在舞狮队、锣鼓队和护卫队及平川派警察拥簇下走一路发一路红包。
经过穗城会馆、二府会馆、崇正会馆、琼府会馆和明乡会馆时特别停下来,进去拜会各帮执事,顺便拜祭天后圣母、玉皇大帝、观音娘娘、包公、文昌帝君、本头公、福德正神、城隍爷、齐天大圣、马头将军和明太祖朱元璋等堤岸华人供奉的各路神仙和先辈,并留下一笔不菲的香火钱。
很夸张,很过分,很不低调。
如果在后世这就是“小人得志”,但在这个时代很正常。富贵不回乡如锦衣夜行,就应该这么搞,就应该这么热闹,非常符合堤岸华人的价值观。
在一些年龄大、辈分高、思想比较守旧的老人看来这跟中状元差不多,认为搞得还不够正式、不够风光,应该披红挂绿,骑在高头大马上敲锣打鼓游街。
“光宗耀祖”李为民根本没考虑,之所以这么干完全是为了打响知名度,树立本少爷有钱有权有势力的“光辉形象”,从而达到把钱存进本少爷银行放心,买本少爷的基金、债券或保险舒心地最终目的。
换言之,这是“合法集资”不可或缺的一环。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把刘家昌去头顿前变卖店铺留下的一百多万越南盾(皮阿斯特)全部挥霍完,给堤岸华人留下“有钱有势”的深刻印象,李为民来到义安会馆,走进挂有“执事有恪”牌匾的议事堂,开始“合法集资”的第二步---杀熟!
五帮会馆的正副帮长全是人精,吴廷琰朝不保夕,他们不会跟着瞎掺和。
包括舅舅马国宣在内一个没露面,李为民非常清楚他们全在观望,不会轻易站队,也一个都没请,只是借议事堂与合伙倒腾越南盾的公子哥们开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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