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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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抄家(第 3/4 页)
朱以海沉默。
不过看到连之前慷慨激昂的钱肃乐等宁波义绅们都沉默了,他知道这个事情暂时还不能扩大化,更不能轻易挑盖子。
“谢家名下所有的田产,都充入孤的王庄,原佃户租客仍可租佃耕种。至于租额,孤暂时没空打理,便简单点。定额租制,上地亩征银三分,中地二分银,下地一分,由王府收租上缴。”
据大明会典,浙江耕地四千六百余万亩,田赋两百五十二万余石,平均百亩税五石四斗。后来征银,官府规定的是每石粮折零点八两银子,百亩折银四两三,合亩征银四分三。
朱以海定最高三分,降低不少。
而向来官府征税,不仅收田赋,还加征火耗和平余。
朱以海直接提出要把谢三宾的二十四万亩地划进自己的王府,有些吃相难看,正常应当是充入国家,做为官田再佃租。
但朱以海哪不知道这里面猫腻太多呢,要抗清,要养兵,要打造军械,这些都需要钱,而如果还按照以前大明那套财政税收制度,那朱以海根本玩不下去。
所以他需要另辟奚径。
暂时没太好的法子,便只好先绕过那些蛀虫一样的大明各级官府衙门的官吏们。
王庄是只属于朱以海个人的,而如果是官田,却是朝廷的,会有太多人上下其手。
还有一点,朱以海这这些田全划成自己的王庄后,其实也都能优免钱粮了,这看似自己挖自己墙脚,但朱以海却可以通过调整佃租,既降低自己租户们的负担,同时又能真正的收到一笔租粮。
这些粮他可以再左手倒右手,拿来供军开销等,中间少了那些官吏们的插手,就能减少许多耗损。
火耗和平余也向来是官府剥削百姓的一种手段,征银时,零碎银两熔铸会有损耗,因此他们要加征火耗,但这个火耗征多少,从来没有个标准,甚至有的地方火耗征的比正赋还多。
朱以海打算火耗规定为十分之一。
各地在征收税赋时以加派加征的份额解送户部的叫平余,也都是没有固定标准的,有的一千两随解二十五两,有的更高。
朱以海暂定平余为百两随解二两。
钱肃乐等都有些为监国的胃口惊讶,一开口就要把谢家的二十四万亩地都拿走,而且还是放到王府,这边又改租额。
江南地主跟佃户大多是分成地租,四六或三七的都有,地主拿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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