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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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吃人(第 3/4 页)
衙门里各种各样的役,佥选点派,只有部份役是没耗银的,比如门子,但绝大多数都有耗银,耗银主要是来自买办供送,就是你假如当一个库子,一个月一两银,你点选到了这差事,然后你交银子替差,可采买任务是个坑,仍要你负担,耗银几十倍要几百两。
到后来,许多衙门的役,其实已经整合起来,就是统一计算,所有这些役雇人一年需要多少钱,然后额外的采买等需要多少耗银,全加一起,最后再均瑶摊派嘛,这样其实更先进一些。
负担也相对平均,不会你的役折几两,他的几钱,那个又几十两。
但明朝徭役害民,是相当变态的,他的役是非常复杂的,比如按户籍来分役,不同的户籍得承担专门的役,再比如各种役层出不穷是不固定的。
甚至可能一条鞭法里已经把这役统一征收了,然后没多久又恢复加征这个役。
再比如大户要承担的粮长等役,反正说到底,造成这一切的根本,一是明初朱元璋这个总设计师,设计时有问题,制度上有许多先天缺陷。然后更大的问题是,明朝表面上正税很轻,然后又把这地方收取的税赋,绝大多数都起运上缴了。
地方没有多少留余,而地方官吏的俸禄又定的非常之低。
不仅说官吏们靠俸禄养不了家糊不了口,连办公经费都不足,更别说要维持一个地方官府需要的一众人手,以及地方办一些工程项目等更是没半点钱。
于是不管干什么,都要征发百姓当差,这百姓去当差,免不了被官员剥削压榨,甚至影响农时生产。
于是后来搞折银代役,但官府又借机捞钱,于是瑶役更重于税赋,百姓苦不堪言。
朝廷不知道这些吗?
知道,但就是不改。
因为改就得从祖制开始改,而没有一个愿意动祖制,大家甚至也习惯现在这套糊里糊涂的制度,混水好摸鱼嘛。
均瑶役后又里甲役,里甲役外又杂泛役,银差力差无穷尽。
“诸公,我刚看到海刚峰记录说严州府富春驿馆有馆夫五人,每名工食银一年十两,总共五十两,然实际用银却要六百余两,馆夫本只负责答应奔走,并不负责驿站的各项开支,但实际却摊到他们头上,增加十多倍。”
一个民户若是轮到这馆夫的银差,一下子增加十来倍负担,可知道有多害民。
反正这种事情太多了,甚至明朝几百年来没半点变化。
“诸公,徭役累民,负担远远超过税赋的数倍矣,民不聊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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