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弘治也要被带跑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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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弘治也要被带跑偏了(第 2/4 页)
不过弘治提出了异议,明朝勋贵的封地只是给俸禄,在封地并没有实权。
给钱进来封天津伯的意义不大,对于开海禁实在没什么帮助。
朱厚照说出了自己的思路。
“父皇你知道投献吧。”
弘治听后皱眉,投献就是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名义上送给有功名的人或者勋贵,自卖自身给人当奴仆。
这是一种钻明朝法律空子的偷税漏税行为。
弘治对此深恶痛疾。
打个比方,农民收获了一百斤的粮食,需要给国家缴税二十斤。
农民把土地投献出去,就不用给国家缴税了,给士绅地主交十五斤粮食就行。
国家就收不上这二十斤粮食的税,
而且农民自卖自身做奴仆,还不用承担徭役。
这样国家少收的税就会转嫁到好好种地的农民身上,他们承担了更重的税和更多的徭役。
好好种地的农民不堪其苦,也只好去参与“投献”。
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地主士绅越来越富有,朝廷越来越穷。
有人会问,朱元璋制定国家政策的时候,为什么会出这样的昏招?
其实朱元璋当初制定的政策是好的,只是没被执行好。
朱元璋规定正一品文官最多拥有1000亩免税田,这是个人免税田的最大值。
正一品的官员才1000亩,品级越低的官员依次递减,全国加一块儿又能有多少免税田。
可是所有的官员都会隐瞒自己的实际田亩数,明朝越到后期隐瞒田亩的数量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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