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 我只是讨厌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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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 我只是讨厌屈服(第 1/4 页)
陈法庆正在解救一只倒挂在渔网上的麻雀。
他想解开网。母亲冲他喊:“不要放,放了又吃果子,挂在那儿还能吓吓别的。”一群村里的孩子,刚刚从地里挖野菜回来,手里拿着剪刀。不知怎么“呼啦”一下进了院子,都盯着那只麻雀。
领头那个个子最大,说“这个好吃”,伸手就去够。
老陈一着急,把网剪破了,把鸟攥在手里,翻过身,小心翼翼地用小剪子剪去缠在脚爪上的黑色细网。一点一点。
小孩不耐烦,伸手来抓。他一扬手,鸟飞了。
这个细节,和他有点剃得太光的后脑勺,让我觉得他像电影里的憨人阿甘。
他是农民,只上过六年学。一九九九年开始,为了村子附近石矿的粉尘和流过家门口的脏水河,先到处投诉,随后把区环保局告上法庭,再告省政府,接着给人大写立法建议,最后干脆自己出钱在《人民日报》打公益广告,“要感化那些看报纸的公务员,去真正关心环境”。
二〇〇六年,我见到他。能证明他富裕过的只是一辆满是灰尘的奥迪。他准备卖了它,成立个环保基金会。
阿甘只是电影里虚构的人物,但陈法庆有他真实的人生:漏水的房子,生病的妻子,明天一早得补好的渔网,身后没人跟随。
村里人都说:“陈法庆给我们办了不少事。”
我问他们:“那这七年里,村里有没有人跟他一起做?”
“没有的。”一个矮矮壮壮的小伙子说,“前年他要我们联名写个呼吁,我没写。”
“为什么?”
他笑一下:“忙生活,忙得很。”
“那都是要钞票的事。”老年人磕磕烟灰,“跟政府打官司,想都不要想哦。”
“陈法庆不就在做?”
小伙子插句话:“村里人觉得他就是喜欢多管闲事。”
“闲事?这不都是你们每个人的事么?”
“有他做就可以啦。”
所以他一个人做,告环保局的官司输了,告省政府没被法院受理,写给人大法工委的信没有回音。花在广告费上的钱几乎掏光他全部家产。
陈法庆只说:“到钱花光的那一天,我就停下来。”
有次与《半边天》的张越聊起,她说:“阿甘是看见了什么,就走过去。别的人,是看见一个目标,先订一个作战计划,然后匍匐前进,往左闪,往右躲,再弄个掩体……一辈子就看他闪转腾挪活得那叫一个花哨,最后哪儿也没到达。”
郝劲松也剃着一个阿甘式的头,后脑勺剃光了,几乎是青的,头发茬子硬硬地拱出来。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零三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他坐在原告的位子上开口说话:“审判长,通知我的开庭时间是十点,被告迟到,我是否能得到合理解释?”
审判长看他一眼:“现在你先遵守法庭程序。”冲书记员挥了下手。
书记员跑出去大声叫:“北京地铁公司!北京地铁公司!”
片刻,两位男士夹着公文包,匆匆入门,在被告席上落座。
双方目光交汇的一刹那,法庭非常安静。我明白了郝劲松为什么说“不管你有多强大,包括一个国家部委,当你被告上法庭的时候,你是被告,我是原告,大家坐在对面,中间是法官。你和我是平等的”。
这场官司关于五毛钱。郝劲松在地铁使用了收费厕所,认为收这五毛钱不合理,把北京地铁公司告上法庭。他是个普通的学法律的学生,连个律师证都没有,以“公民”的名义打官司。
两年多,他打了七场——他在火车餐车上买一瓶水,要发票,列车员都笑了:“火车自古没有发票。”于是他起诉铁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在强大的机构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我不愿意,”他说,“我要把他们拖上战场,我不一定能赢,但我会让他们觉得痛,让他们害怕有十几二十几个像我这样的人站出来,让他们因为害怕而迅速地改变。”
“钱数这么小,很多人觉得失去它并不可惜。”我说。
“今天你可以失去获得它的权利,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人身权,财产权,包括土地、房屋。中国现在这种状况不是偶然造成的,而是长期温水煮青蛙的一个结果,大家会觉得农民的土地被侵占了与我何干,火车不开发票、偷漏税与我何干,别人的房屋被强行拆迁与我何干,有一天,这些事情都会落在你的身上。”
“但是一个人的力量能改变什么呢?”
“看看罗莎·帕克斯,整个世界为之改变。”他说。
帕克斯是美国的一个黑人女裁缝。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在阿拉巴马州州府蒙哥马利市,她在一辆公共汽车上就座。那时,南方各州的公共汽车上还实行种族隔离,座位分为前后两部分,白人坐前排,黑人坐后排,中间是“灰色地带”,黑人可以坐在“灰色地带”,但如果白人提出要求,黑人必须让座。
那天晚上人很挤,白人座位已坐满,有白人男子要求坐在“灰色地带”的帕克斯让座,她拒绝。
当司机要求乃至以叫警察威胁坐在“灰色地带”的黑人让座时,其他三个黑人站了起来,唯独帕克斯倔强地坐在原位。
如果对方是一个孩子或是老人,也许她会站起来,但这次,四十二岁的她厌烦了所有黑人每天在生活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
她说:“我只是讨厌屈服。”
之后,她因公然藐视白人而遭逮捕。
她的被捕引发了蒙哥马利市长达三百八十五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组织者是当时名不见经传的牧师马丁·路德·金,日后他得到“反种族隔离斗士”和诺贝尔和平奖的荣誉。这场运动的结果,是一九五六年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禁止公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从此被尊为美国“民权运动之母”。
五十年后,在帕克斯的葬礼上,美国国务卿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
我看马丁·路德·金传记才知道,领导民权运动时,他才二十
六岁。
为什么是一个年轻人提出了“非暴力抵抗”并且得到了响应?是什么让四万多黑人,在一年多的时间,拒绝乘坐公交车以示抗议,每一天步行外出,忍受着自己体力上的绝大付出?当三k党对黑人的攻击威胁到人身安全时,以暴制暴按理说是人最本能的反应,纽约的黑人领袖马克西姆·x说:“非暴力是在火药桶上放上一块掩人耳目的毛毯,现在我们要把它掀开。”
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忍受着攻击、殴打、被捕、被泼上一脸的西红柿酱,他们不知道自己需要坚持多久,没有得到任何政治上的承诺,他们不可能赢得声名,也不知道能不能有结果。
科学家说:“仇恨,是一些初级神经组织,深深栖身于人脑最新进化的外部皮层之下。”可为什么在一九五五年,他们的选择并不是最原始的反应方式——忍气吞声?或者,战斗?焚烧?抢掠?破坏?
一九二九年,当马丁出生的时候,美国黑人的中产阶级已经渐渐形成,虽然有很多种族不平等的条规,但是他们享受着宪法所保障的基本自由。马丁可以在南方的黑人大学里,读到梭罗的《论公民的不服从》,在波士顿读博士前,已经熟悉了甘地“非暴力抵抗”的观点。
再小一些,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可以与白人孩子一样,从课本里读到《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当一个人的本能要求他逃避或是还手的时候,他能留在原地、忍受着攻击的前提是,有一个公正的游戏规则,并且深信对方会回到游戏规则当中来。
而二十六岁的马丁·路德·金,就是这个群体中,第一代最懂得熟练地运用这个制度的操作规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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