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 采访是病友间的相互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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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 采访是病友间的相互探问(第 1/4 页)
二〇一〇年年尾,一个案件的审理引起举国热议。陕西西安,一个叫张妙的女人在骑电动车时被汽车撞倒在地,驾车者拿随身携带的尖刀在她的胸腹部连刺六刀,导致张妙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死亡,杀人者是西安音乐学院钢琴专业大三学生药家鑫。
舆论分歧巨大,几乎每次朋友聚会都会讨论。有几位力主判死刑,也有几位认为对任何人都不应判处死刑,学法律的何帆一直没有表态。
问到我,我说:“死刑既然还没废除,就应该尊重现行法律,按现有的法条该判死刑就判死刑,不然谈不上公正。”
“父母送子自首,被告人又是独子,你们是不是要考虑一下父母的感受?”何帆说,“中国自古有‘存留养亲’的传统。比如,兄弟俩运输毒品,论情节都可判处死刑,考虑到他们的父母还健在,这时是不是得考虑留一个?当然,‘存留养亲’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兄弟俩把别人一家几口都灭门了,还需要留一个吗?……”
大家都不认可:“你这个也太……司法弹性这么大,还怎么树立权威啊?”
我自觉还算客观,觉得舆论中说的富二代、军二代那些传言都没去考虑,也不赞成群众去冲击法院,只是就事论事。“我记得,刑法里说,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就算自首,也不能考虑从轻,对吧?”
他沉吟一下:“这个……算不算特别残忍?”
这次他被别人打断了:“这还不算特别残忍?这还不算社会危害极大?”
“与蓄谋已久、精心策划的杀人相比呢?”
我按自己理解说:“故意杀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我作为旁观者并不用恐惧。但是撞人后杀人,人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这就是社会危害性极大。”
他笑:“这是你个人的感受。”
我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霍姆斯大法官不是说过么,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是经验,经验不就是人们的感受?”
场上无话。
又过了一会儿,话题转到什么样的人可以减免死刑,有人举了一个例子,说情杀就应该免死。
诸人争论,这位朋友请了两位女服务生进来,问她们:“如果一对情侣,男方出轨,在争吵中女方失手杀死了他,这女人应该判死刑么?”
两个姑娘互看一眼,说:“不应该。”
他说:“看,这是共识。”
两个服务员转身要走,何帆说:“等一下。”
他说:“我也讲个真实的情杀案子,一个男的极端不负责任,女朋友多次为他堕胎,女友第四次怀孕后,坚决要把孩子生下来,他不想结婚,就把女友杀死,连腹中孩子一起焚尸,你们两位觉得应该杀么?”
两个女孩几乎同声说:“当然应该杀。”
“那到底情杀该不该免死呢?”何帆说,“我只是觉得,有时候,人们对事情的感受和判断不同,跟讲故事的方式有关。正义不能一概而论,只能在个案中实现。”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中午电视新闻,我听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转过身看电视时,穿着横条纹t恤的药家鑫,剃着平头,狭长的脸,眼眉低挂,签完死刑执行书,低头被两位戴着头盔护具的法警押着离开。
我看到这条新闻时,死刑已经执行完毕。
站在电视机前,心里一片空荡。
判决词里写:“该犯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死刑。”
这话是我引述过的,剥夺他生命曾经是我的意志,我的主张。那为什么我会有这胸口恼人的空茫?
我打开电脑,找到一张他的图片,我从来没认真地看过这张脸,药家鑫,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名字,一段二十几个字的事实。我对他只有最初知道这新闻时震惊与厌恶的情绪。
看了一会儿,给老范发了一个短信:“看到新闻了么?”
她回了一个字:“唉。”
当天的笔记里我写:“为什么人声称追索公正,要求死亡,但死亡来到这一刻,你感到的不是满足,也不是为它的残酷而惊骇,而是一种空茫?它让你意识到,剥夺生命是什么意思?就是一切的发展,一切的可能,结束了。张妙死了,药家鑫死了,但如果只是死,结束了就过去了,那就是白白死了。”
一个多月后,我们去了西安。
张妙出事前数月,搬回了娘家,四壁空无一物,房间里灯泡都没有,衣物全火化了。
她没有单独的遗照,只拍过一张班级集体照和一张几个女孩的合影,她都站在最后一排,扎一个马尾,黑衣,翻一个大白衬衣的领子,妹妹说她不爱说话,照片上不像别的姑娘勾肩搭背,背微微地窝着,双手垂在两侧,带着怯和厚道,笑起来有点抱歉的样子。
“小时候身体不好,住过好几个月院。”关于女儿她父亲说得最多的是“小时候给她吃的奶粉”。
在农村,这些都是对娃的金贵。
她初中退了学,一直打工,前些年,有个在烤肉摊帮忙的小伙子喜欢过她,叠了五百二十一个幸运星给她,后来他出事判了刑,想见她一面,她没去,但一直留着那些幸运星,用一个牙膏盒子封着,去世之后,外甥拿着玩,丢了一些,被打了一顿。
她嫁人时,电视、影碟机都是借来的,在婆家的日子过得也不容易。出事前出来打工,卖麻辣烫,想让两岁的儿子吃好穿好点。
我在院子里的时候,孩子也来了,嬉笑玩乐,我们买了玩具给他,他拿着偎到我怀里“给你,摩托”,我笑:“宝贝,不是摩托,是奥特曼。”
张妙父亲紧紧地盯着孩子,偏过头叹口气,几乎轻不可闻。
她母亲这两年身体不好,出事后有些精神恍惚了,我们采访父亲时,听到她在房间里哭喊。
我问她父亲:“要不要劝一劝?”
张妙父亲黝黑的脸,瘦得像刀刻一样,说:“不劝,这事没法劝。”脸上是日夜锤打遍的无奈。我在那个哭声里坐不住,回头对摄像说了一声“我去看看”。她坐在里屋的席子上哭喊:“妈给你做好了饭,你怎么不回来吃……”我坐她身旁,也无法说什么安慰,只能把手放在她的胳膊轻轻抚摸。
药家居住的小区是西安华山机械厂的宿舍,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修建,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里面套着一个白背心,站在楼下等着我们。他说一家人在这儿住了将近二十年。
楼房没有电梯,我们走上去,房间是水磨地,坐下去是硬的转角沙发,厕所里马桶拉的绳子是坏的,用勺子盛水冲。
药家鑫的房间桌上,放着他十三四岁的照片,家里没有近几年的照片,照片前面放着一副眼镜,他在庭审的时候戴过,眼镜边上放着两张滨崎步的专辑。
药庆卫说:“四十九天了……电脑没停过,就放在那儿,一直放着他爱听的歌,他说:‘爸,你给我放那些歌,我听一下就能回去。’”
药家鑫的床上换上了凉席,挂了蚊帐,他妈说:“夏天来了,我害怕蚊子咬着他。”她天天躺在儿子的床上睡觉,“我抱着他平时爱抱的那个玩具,那个狗熊,我都没有舍得去洗,我就不想把他身上的气味给洗掉。”
药庆卫说:“我在农村的时候,总听说人死了以后家里会有动静。我以前特别怕这个动静,现在特别希望有。其实有啥动静,什么动静都没有。”
快到傍晚,客厅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他停了一下,说:“没有,真的,人死如灯灭。”
药家鑫死后,药庆卫开过一个微博,写:“药家鑫的事情上,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平时管教孩子过于严厉,令孩子在犯错之后害怕面对,不懂处理,最终酿成大祸。”
药家鑫幼年时,父亲随军在外,读幼儿园时开始按母亲要求学琴,母亲一个月工资五十块钱,三十块交上课费,学不会被尺子打手,一边打药家鑫一边哭,但不反抗,“他也知道多学一次得多少钱”。
母亲说:“从小我教育他的,凡是和小朋友在一起玩儿,只要打架了,不管谁对谁错,他回来肯定是挨骂的。”她哭着问我:“不是说严格管教才能成材吗?难道严格管教也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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