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消失了的准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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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消失了的准魁首(第 3/4 页)
诗词魁首,是每次花魁大赛都会设立的另一个比较特别的奖项。
众所周知,花魁大赛选的虽然是伶人中的花魁,可谁都知道,伶人只是诗词作品的搬运工、表演者,真正的创作者还得是才气冲天的文人士子。
而对文人士子们来说,真正吸引他们的,到底是漂亮的伶人,还是难得一见的诗词佳作?
当然是后者。
若是前者的话,那就会落入下乘。
因此,若是没有无数诗词佳作来吸引大家的话,文人士子们对于花魁大赛的兴趣是不会有这么大的。
而士农工商,在社会各阶层里面,文人士子们的喜好又是其它各行各业人士纷纷效仿的目标,因此花魁大赛若是不讨文人士子们喜好,对其它人的吸引力自然也就小多了。
花魁大赛的组织者当然也明白这一点。
当刚开始创办的花魁大赛颇显冷清,砸不出多大水花之后,有明白之人很快就想出了诗词魁首这一特别奖项,以来吸引文人士子们参与进来。
效果也是极为明显的。
在给了文人士子们扬名的机会后,这花魁大赛也越办越热闹,到了后来,甚至都被官府接手了过去,把它弄出了地方的传统。
而到了官府手里,诗词魁首这一特别奖项更是得以进一步发扬光大。
每次花魁大赛,第二轮十首诗词佳作,第三轮五首,每一首都会被官府派人广为张贴不说,还会在决赛之夜,让进场的文人士子们对这些作品也来上一轮投花权,从中选出魁首、亚魁、经魁。
而魁首、亚魁、经魁作品的获得者,将会由刺史大人亲自为其颁奖,并颁发盖有官府大印的奖状。
由此一来,获奖者就不是扬名这么简单了,而是成为有官府认证,名扬天下的诗词大家。
就好比说祁连年,就获得过一次亚魁之奖,由此成为了豫州家喻户晓的诗词大家,而北华的叶长春,更是获得过北华花魁大赛国赛的诗词魁首之位。
那三变公子的这首《青玉案·魁首》,能盖过叶长春和顾倾城的新作,勇夺本次花魁大赛诗词魁首之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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