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风来,自是顺势扶摇直上!(3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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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风来,自是顺势扶摇直上!(3更)(第 3/4 页)
第一单商业广告合作合同条款有温良从旁压阵敲定。
跟目前小橙书平台自营广告统一以cpc方式结算不同。
是一种多赢模式,在事实上最大化了平台、梁娅萌个人、广告主这三方的利益。
用了一个比较复杂的方法来计算广告费用。
约等于cpm+cpa。
首先谈的是5元/cpm。
这个价不高,1000千次展示即100万次展示也才5千元,如果没有舆论因素的影响,现在的2000千次已经接近了‘娅七’这个账号既往动态的平均展示阈值了。
稍有不同的是,两个广告主都需要分别支付这笔广告展示费用,一人一份。
不过,为了展现诚意,也为了三方友好合作,按cpm收费额外约束了动态上线后24小时的时间周期;且24小时以后3个月内,‘娅七’不能删除这条广告动态。
如果单按照这个条款签,哪怕这条广告动态能极尽展示,24小时顶天顶天也只会500万次展示量,税前广告费只有2.5万x2=5万元。
因此,温良特地针对性提出了补充条款。
即:分成。
商品销售本来有利润。
批量购买本来有优惠。
于是,李泽以这样的理由说服了广告主,签订了相关补充条款。
约定24小时销量超过500件,‘娅七’从每件商品拿额定分成,按广告主对批量采购者的定价来核定分成金额。
谈下来的眼镜批量采购单价是94元,即:每件有15元归属‘娅七’。
谈下来的西服批量采购单价是193元,即:每件有25元归属‘娅七’。
所以这次的广告收入是两部分。
24小时内的(5元/cpm+商品销售数量>500件后,每件分成x总销件数)x1.3。
后面的x1.3是将广告上线24小时后的全部费用计作24小时内的1.3倍。
整体类似于后世带货主播的坑位费+商品销量分成这样的模式。
这个方案可以说皆大欢喜,也可以说相爱相杀。
合作嘛,温良清楚,都是找相互之间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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