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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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丈夫沉重的喘息声,辛月想下来。却被他阻止了:“好好地在背上趴着,肉肉的舒坦,你说我们要是在给寿儿生个小弟弟,他会是什么表情?”
辛月噗嗤一声笑了,丈夫的这个捉狭的性子看样子是改不掉了,不过也就是这样的人,才让自己稀罕,皇帝也见过俩个,也就那么回事。
冰凉的溪水浇在火辣辣的伤口上,有说不出的舒服,辛月看着满脸汗水的丈夫在用手帕给自己清洗伤口,不由的伸出手,接了一滴汗水,放在手掌心看,不一会汗水就不见了,似乎渗进了自己的手掌,人家说夫妻本为一体,看来不假。
小溪的源头处就是家,依然是五间宽敞的草房,辛月看到提着灯笼出来找自己的小苗,心里有些恼火,也不知道火气是从哪里来的,总之非常的生气,以至于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云烨似乎看透了辛月的心思,在她的腿上拍拍,细心地帮她穿好鞋子,再一次把她背了起来,迎着小苗走过来的方向走去,边走边喊:“不用找了,这不是回来么!”
小苗眼尖,一下子就看到辛月腿上包裹着的手帕,急声问道:“可是伤着了?”
“被蛇咬了一口,还好不是毒蛇,绿油油的那种菜花蛇,被我抓回来了,明天剥皮,熬蛇羹,敢咬我老婆,反了他了。”
小苗一来,辛月就没了说话了兴致,对于小苗的问候也就哼哼两声,算是做了回答,当小苗说明天晚上她陪着夫君去抓蛐蛐,却被辛月断然拒绝,明晚她依然要去。
第二天鸡叫的时候,铃铛在生火做饭,云家人一致认为,云烨之所以喜欢住到荒山里面来,就是为了怀念和祖师爷在荒山里生活的时光,所以每年的七八月,云烨和四个老婆还有孩子们就会住到玉山的这条荒沟里,自己劈柴,喂马,挑水,做饭,除了守卫在远处的家将,一个仆人都不带。这在云家已经形成惯例了。
云露和云香已经出落成了两个漂亮的大闺女,大清早的就提着篮子,带着妹妹拖着四岁的弟弟出门去采摘金花菜,其实就是苜蓿芽,自从张骞把这东西带回关内之后,很快就成为牲畜最重要的饲草之一,这东西不但牲畜喜欢,人也很喜欢吃,云烨全家人都喜欢凉拌着吃东西,只有旺财喜欢吃什么调料都不放的。
辛月难得睡个懒觉,昨晚夫妇二人的兴致很高,身子非常的疲惫,这里不是云家大宅,没有那么些规矩需要遵守,所有云烨就让她多睡一会。
大清早自然需要帮着老婆报仇雪恨,在这个荒谷里面吃蛇肉也不是第一次了,云峥拿刀子在树上砍了一根指头粗的树枝子下来,又把残存的那半截树枝子削尖,那日暮从竹篓里抓出那条该死的蛇,想都不想的就把它串在那半截树枝子上。
剥皮子这种事情那日暮非常的擅长,拿自己镶满宝石的小刀子在蜷曲的蛇脖子上割出一个T字形的伤口,拿自己长长的指甲轻轻地撕开蛇皮,等到可以用手抓住的时候,就用力的一撕,嗤啦一声,整张蛇皮就完整的被撕了下来,铃铛捂住眼睛不敢看,小苗倒是没有任何感觉,端着小盆子准备等那日暮处理完之后就把这条蛇拿去清洗。
熬制蛇羹是一个精细活,所以必须由云烨自己亲自动手,切成小段的蛇肉滗去血水,什么都不放,就这样熬煮,等到蛇肉从骨头上全部褪下来,把骨头扔掉再把蛇肉打散,调上调料,一锅满是肉丝的羹汤就做好了,乃是天下极品。
闺女回来了,篮子里装满了苜蓿芽绿莹莹的好看,倒是儿子全身都湿透了,云露的花裙子掖在腰上,露出白生生的小腿,她也湿了半边身子,一只胳膊挎着篮子,一只手揪着云雷的耳朵气呼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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