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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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时是圣旨传唤,离开时亦是携圣旨而离开。
少女双目眯起,看向正午的日头,有些刺眼,阳光照在裸露的皮肤上,很温暖,没有刺痛感了。与程厉胜说的大半都是真的,一开始她确实在太阳下待久了会不舒服,但后来就慢慢习惯了,不痛了,看不出任何与普通人的差别了,与一般借尸还魂的夺生魂完全不同。与普通人别无二致。
所以,大概,她也是个人吧!
少女抬起手臂遮了遮日头,看向一旁提着程厉胜尸首的一对侍卫,面露不忍:“这种事真是……还是交由刑部的大人做吧!”
是啊,到底还是个未及笈的小姑娘,方才一幕是将她吓到了吧!侍卫统领同情的点了点头,接过那份圣旨:“反正也要将程厉胜的是手交给刑部的,此事便由我等代劳了。”
少女莞尔,谢过一旁的侍卫,踱步揣着另一份圣旨离开。
……
……
长安城里从来不缺外乡人,太平盛世的国都吸引着太多人的目光。各地来长安讨生活的百姓随处可见。
走在街上还能时不时的察觉到人群中投来的目光。漂亮可爱的小姑娘走在长安大街上,时不时的收到几束目光,似乎并不奇怪。
一连被关了几日,又急着进了宫,眼下才出宫,却有种久违的亲切感。
任谁都看得出她心情很好,嘴唇勾起,双目弯弯似月,她脸上的笑容遮也遮不住。若是祖父还在世的话,大概会拉住她一顿训斥吧,杀了人这么高兴,祖父又要教她分辨善恶,向善了吧!但是祖父已经不在了,没有人管她了,她自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买了肉,点心,扎了好几包提在手里,女孩子哼着曲在街上走着,一阵酒香涌入鼻中成功的提醒了她,还需要一些酒。少女向酒坊走去。
大白天是青楼的清闲时候,王会仙一觉睡到正午,耷拉着眼皮与阿丑早饭并到午饭一起吃了。
“最近不少人喜好胡人那种袒胸露乳的衣裳,让人多赶制些,这些男人喜欢什么就给他们看什么,只要给钱就行了。”
“老娘可不要那些虚名,开青楼的谁还在乎那个。”风月场所最是练脸皮了,脸皮薄的也不会来做这种生意啊!
从楼下大街上传来一阵哗然的喧嚣声。
王会仙放下碗筷:“大白天的,又出什么事了?”
长安城从来不缺新鲜事,今儿这个大员的老婆爬墙了,明儿那个谁家的小姑子改嫁了,比比皆是,早就见怪不怪了。吵吵嚷嚷的不怪他们,大白天跑会仙阁附近来闹就不够意思了。这黄天道这块地方的地价本就寸土寸金,对面就是百胜楼,一共隔着一条大街,要是有人在这边一闹事,她会仙阁和百胜楼还怎么做生意啊,这损失可不是一般人担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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