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火之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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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此,所谓异火,乃是火之大道与其他大道的交叉点。
异火形成,可能无火。
也就是说,异火乃非热气按照构造火的结构构造而生的火。
以寒气构造火,自然不会释放热气。
所谓异火,即火焰形态的其它物。
正确!!
那道声音再次对他的回答给予肯定。
提问:如何掌控火之法则?
掌控,不是利用、运用,而是随心所欲的操控,代表已是自己的独有物。
但世上无人可掌控别物,纵使神明也不行!
他即他,我即我,你即你,不可成为谁,故而谁也掌控不了谁。
至多只能掌控自己。
因此,所谓掌控火之法则,即化身火之法则,掌控自身即掌控火之法则。
那么,法则为何?
法则与规则相类,后者乃是根据当前情况与预测未来情况而制定可做与不可做,前者则是世界诞生之初便存在,已确定好可做与不可做,且不可改。
既确定好可做与不可做且不可改,那就代表前方已固定,仅有一条路可走。
也就是说,正确走完这条路,即明法则。
由此可见,法则即是正确运行路线,火之法则即是火的正确运行路线。
火乃燃烧物,这是始源!也是核心!更是运行方式。
火起火灭,火强火弱,这就是火的正确运行路线。
因此,只要自身体现过这过程并明悟其中,便可掌控火之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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