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三年之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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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三年之约(第 3/3 页)
方应物觉得心底被什么东西触动了,冒出酸酸涩涩的滋味。他不忍心再对眼前人说一个“不”字,点头道:“好!我与你约定三年,三年之内我也不娶。”
目送王小娘子在老家人的陪伴下,一步三回首的离开上花溪村,方应物手握她“遗忘”在石凳上的锦帕,他仿佛感到眼睛进了灰尘,真想低头抹一抹。却又看见,锦帕上绣着两个彩字是“王瑜”。
我怎么也跟着幼稚起来了,方应物苦笑着骂了自己一句,没想到今天不经意之间重新体验了一次少年情怀。
三年啊三年,今年是乡试之年,三年一个轮回,所以三年后的成化十六年正好是乡试之年。如果能按照计划考中秀才,又通过本县科试,那么他三年后就该去杭州府参加浙江乡试了。
过了一会儿兰姐儿也从中花溪村过来,见方应物握着锦帕发呆,便问道:“方才路上遇到瑜姐儿,是从你这里走的么?”
方应物如实答道:“是啊,订下了三年之约,三年之内我不娶,她不嫁。”
“瑜姐儿是个好女子。”王兰心中百感交集,只能化作这一句。
方应物将锦帕塞进怀中,又从她手里接过书册,顺便摸了一把她的滑嫩手背,嘴里戏言:“你不比她差。再说约定是我不娶,又不是不纳妾,你大可放心。”
这日又是读书到傍晚,王兰收拾了一下,便回家去了。方应物将她送到村口,却望见方逢时带着一位差役匆匆赶来。
到了身前,方逢时急急忙忙说:“小相公,这位差爷是从县里来的,道是县衙里收了个状子,告你欠债不还并殴打讨债人。后日是县尊大老爷坐堂审案日子,传你上堂去。”
方应物忽然醒悟到,那些无赖上门骚扰肯定也是故意为之,八成就是等着被打,然后告状便可以加一条殴打讨债人的罪名。
不过管它如何,自己早有准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搞定了这件事情,就可以彻底心无旁骛的准备县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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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欠多少我心里有数,不用大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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