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9章 媚道采补的传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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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9章 媚道采补的传承(二)(第 3/4 页)
郑玄注曰:“奇袤,若今媚道。”
也就是至少在先秦之时,媚道就在宫廷或民间秘密流行,且有专职官员来禁行。
到了汉代,媚道仍然是严禁的。
《周礼注疏》贾公彦疏:“汉法又有宫禁,云‘敢行媚道者’”但是,法所禁止的,正是社会所存在的。
虽然汉代的史料相对后世来说少得多,不过,仅从正史当中就见到有多例媚道案。
从这些媚道案当中,也能看出来一些端倪。
其一,简单的媚道并不足以获罪,媚道之人之所以在汉代被严惩,是因为媚道通常伴有残酷的施术手段及诅咒他人的行为甚至是诅咒皇帝。
后妃的媚道案,因伴有不同程度的诅咒女性、诅咒皇帝的行为,行媚道者轻则废后、重则弃市,有的家族父兄被诛。
其二,媚道是宫廷斗争的妙方。也可以说媚道是宫闱斗争的一大特色。而且,由于巫术本身的神秘性,一旦被诬行媚道,往往很难洗清罪责,所以,媚道是宫廷斗争的有力工具。
实际上,不仅是上古时期,即使到了唐宋中古社会,媚道仍然是宫廷之争的灵丹妙药。
典型的案例如武则天诬王皇后媚道案。
武则天为太宗宫人,后人宫为高宗昭仪。“俄与后、良娣争宠,更相毁短。而昭仪诡险,即诬后与母挟媚道蛊上,帝信之,遂下诏废后、良娣皆为庶人,囚宫中。后母兄、良娣宗族悉流岭南。”
后来,王皇后和萧良娣惨死武则天之手。
但在汉代几例媚道案中,皆为发现实物证据才将施行媚道者定罪。
其三,媚道不仅发生在宫中,也发生在其他妻妾众多的家族。
正史的记史者往往侧重于帝王将相,普通家族中的事例少见于史册。
但仅从褚少孙补注的将陵侯史子回之妻行媚道之事,也可以窥见此种巫术在社会中的流行。”
“诶呦,不错啊。”杜仙儿的眼中闪烁出赞许的光芒,“你这小子的确算是有点料的,怪不得招这么多女孩喜欢。”
“我也只是说一下自己知道的。”叶枫挠了挠头,“不过一开始听到媚道采补的时候,我没将这一绝技名称分开来想过,这么一想,这媚道采补的起源真的是够早的。
仙儿姐,你继续说,这媚道术,该怎么施展啊?”
“媚道巫术的施术原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相似律”,即“同类相生”的原则,称作顺势巫术,比如苏门答腊岛的巴塔克人,一个不孕妇女为了想当妈妈,就制作一个木偶婴儿抱在膝上,相信这会使她的愿望得到实现。
一个是“接触律”,即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即使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感应,称接触巫术。
而人身体的一部分,如头发指甲甚至是手臂腿脚,或人的脚印、影子等,与人之间的感应魔力,则是“接触律”最熟悉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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