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宋朝簿籍制度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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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宋朝簿籍制度略谈(第 1/4 页)
本章是第二卷结尾时,徐泽向郑成讨要田赋簿籍的补充说明,放在原文太累赘,改到了作品相关。
赋税制度是朝代存续的根本,只要赋税制度没有崩坏,拥有广袤国土的战略纵深和众多子民拥护的王朝,哪怕在前线一再失败,也可以凭借雄厚的国力,迅速拉起一支生力军再顶上去。
穿越到古代中国,不深入了解当时的赋税制度和运行情况,连底层的百姓生存状态、国家的战争潜力等问题都没搞清楚,就妄想凭借一堆所谓的金手指横推天下,只能说是异想天开,把争霸当成了过家家。
即便最混乱的王朝,税收也是有制度的,只不过执行得好坏而已,而这个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民赋簿籍。
华夏历朝征收赋税的重要依据是民赋簿籍,宋人更认为“盖簿书乃财赋之根柢,财赋之出于簿书,犹禾稼之出于田亩也”。
大宋民赋簿籍区分坊郭户和乡村户。
二者之下又都划分主户与客户,坊郭主、客户的区分往往依据有无房屋等生活资料。而乡村主、客户的区分则往往依据有无土地等生产资料;坊郭主户分为十等户(也有坊郭主、客户混通分成十等户的情况)。
乡村主户则分为五个等级。
一般说来,一、二等户是地主,三等户既有地主,也有较富裕的农民,四、五等户大都是贫苦的农民。故一、二、三等户又称乡村上户,四、五等户又称乡村下户。
徐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待在农村发展,暂时就只介绍乡村户籍制度。
记录民赋簿籍的版簿,正式名称叫“五等丁产簿”,通常由乡书手造好草簿后,送县衙汇总编造和保管,此版簿既记录乡村主户的人丁情况,又登载各户的财产数量。
每隔三年,逢着闰年,就须重新编造一次。
并且必须将历年的版簿进行核对,并将归逃簿、典卖析居割移税簿等逐一勘同,并妥善装订保管。
而所谓的一至五等户,实际上与各户的人丁多少完全无关,只依据各户的财产多少。
官府确定户等的方法也不是简单,通常依据地域、田地肥瘦、当地官府行政能力等灵活使用多种办法。
第一种,以家业钱(又名家业贯陌、家力、物力、产业、家产、家直、赀产等)判别户等,需把各户的田亩和浮财折算成钱,然后再依照规定的五等家业钱额,划分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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